虾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四十五章 庭审(下),覆手,虾写,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曹云道:“他才是你们要的凶手。”
检控官难以置信:“随便拿一张照片就说这人是凶手,辩护律师是不是侦探小说看多了。”
“法官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传第三位证人,他可以回答检控官的问题。”
大部分人听完都懵圈,曹云这是现场破案呢。曹云一摊手,有什么不行?如曹云所说,他就是为了洗清阿强的嫌疑进行调查,越调查发现的线索就越多。
……
第三位证人是云隐。
曹云:“麻烦说明下自己身份。”
云隐回答:“我是保云公司副总裁云隐,目前正在高山律师所进行律师实习。”
好吧,这么一说,不知道云隐底细的已经听不懂了。
曹云无奈向法官解释:“他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想拿律师证,在保云公司只是挂名。”
云隐道:“麻烦你去掉游手好闲这个成语。”
曹云:“麻烦大家忽视游手好闲这个成语。”
法官敲锤子,示意说正事。
曹云道:“简单明了的说吧。”
云隐道:“我们先找这位女明星拿到了七张三十秒内拍摄到的有这位可疑男子的照片。通过国外同仁进行了技术上的调查,还原了此人部分的面貌。确定此人是经过了精心伪装,戴了假发,并且用了假睫毛,皮肤打了底色……”
曹云提醒:“国外同仁是?”
云隐回答:“是安保民间互助机构,最终结论报告由美国加州XXX著名实验室做出,在美国具备法律效力,在我国虽没有法律效力,但我希望能成为参考证据。”
“目前我只拿到结论报告的传真件,没有拿到正本,所以今天无法呈堂。”曹云解释完,道:“请证人继续。”
云隐回答:“没有了。”
曹云道:“只证明了此人经过精心伪装?”
云隐回答:“是的,就因为伪装术比较高明,我们无法只通过照片知道他是谁。我相信警方会有更好的技术条件去解析照片。”
曹云点头:“法官大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更有行凶嫌疑的人是出现在视频上的这名男子,而不是我的委托人。我先前已经解释过我的委托人不具备作案时间,请法官大人斟酌。”
法官道:“由于本案还存在诸多疑点,本庭宣布,本案发回警局重新调查。另外,建议撤销对阿强杀人罪的控告,建议以盗窃罪对其提出公诉……退庭。”
盗窃罪就和曹云无关了,法援不可能再把案件发到曹云身上。
……
再胜一次!
本案没有油水,曹云都懒得提法援给的不到一万元的律师费,本案重就重在娱乐、沈冰、独子这些关键词上。最关键词,利益。
高山律师所的声誉慢慢提升,曹云的声誉则是暴涨般的提升。短短时间内连续曝光,最少在业内,曹云现在已经算得上是一位东唐比较知名的律师。
出庭之后,曹云让陆一航联系律师所,他请律师所所有人吃晚饭。曹云内心是意气奋发的,但是也一直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淡的心。成功后要谦虚?在曹云看来不需要谦虚,享受成功是应该的。煮一桌的菜,一直和客人说没菜,这是客气,为的不是让客人同意自己没菜的观点,为的是客人反驳自己没菜的观点,变了法的让客人夸奖自己。当然煮菜人本意并非如此,但是结果通常基本都是这样。
曹云提醒自己平淡心,自己要对自己的能力有充足的认识,不能因为成功而高估自己,也不要因为失败而低估自己。这样才能遇挫折而不败,成功而不骄。
陆一航刚打完电话,高山杏就接到了电话,挂电话对曹云道:“王紫想约我喝一杯。”
一听王紫,曹云立刻感到抱歉。自己从令狐兰手上拿到王紫资料就直接扔给高山杏,事后甚至没有问过情况。曹云:“怎么样?”
高山杏道:“上次会面还是比较开心的,不过……我们先上车。”
车是云隐的,司机自然也是云隐,云隐这性格是非常好的。没有因为自己的背景和出身就对一些事矫情。也不能这么说,云隐也矫情,但是矫情在明面。当面说老子是谁,为什么要干这个。而不会当面不吭声的做事,心中一肚子不痛快。
上车后,曹云问:“王紫?”
王紫对高山杏提出的待遇是比较满意的,加上令狐兰也打过电话给她,同时她评估出在高山律师所自己不会受到大的钳制和约束,对工作氛围也是比较满意的。但是王紫是没有律师执照的,这样一来,就代表她无法上庭,只能依靠其他律师出庭。目前律师所专职律师只有高山杏和曹云,一位是老板,一位是新星,她没有驾驭的信心。
第二个难点,王紫更喜欢家庭式的上班模式,而非商业化律师所的上班模式,鉴于其是顾问身份,这点问题不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