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如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百九十七章:我家晚晚天生丽质,陆晚初傅易行小说名,轩辕如歌,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在云城有座古镇叫做黄溪古镇,每年七夕这一天,黄溪古镇会举办一场花灯会,全各国地不少男女都会聚集在黄溪古镇游玩闲逛。
叶云舒和陆晚初下午时到达了黄溪古镇。
两人并未在下飞机后就去往灯会的地方,而是先租一间民宿休息,等待天黑时刻到来,那个时候才是正热闹的时候。
夜色刚刚降临,整个黄溪古镇热闹起来,无数男女相约来到黄溪古镇,感受这里热闹的气氛。
整个黄溪古镇街道两旁全是各种各样的花灯,这些花灯是由花灯世家传人亲自手工制造,花费不少人工和时间,就为今日。
夜色来临那一刻,黄溪古镇美轮美奂,到处热闹非凡,叫卖的玩闹的。
叶云舒拉着陆晚初穿梭在人群中,看着无数来往的人群,兴奋的不知所以。
“晚晚,你看那盏灯,好看吗?”
叶云舒与陆晚初手拉着手,指着头顶上一盏小白兔花灯。
陆晚初抬眼看去,眼底柔和,“好看。”
确实好看,小白兔栩栩如生,手工精致,可见做工之人有多厉害。
“咦,这里好多人都穿汉服,我们也去买套穿穿。”
叶云舒来回看几眼,发现四周不少女孩儿穿着汉服,竟让她有种穿越到千年前时代的感觉。
叶云舒是个爱凑热闹的,眼看着这么多女孩儿都这样穿,她当然坐不住,拉着陆晚初进入到一家汉服店,很快就选好两套汉服,付了款。
叶云舒的汉服是一套火红色汉服,陆晚初则是一套雪白色汉服,风姿娇艳,如梦似幻。
来往不少男女的目光落在两人身上,实在是两人容貌过于出色,又在汉服衬托下更加娇艳绝丽。
“好看吧!”
叶云舒是第一次穿汉服,竟也迷上了汉服,只觉得古时候的人太厉害了,居然设计出这么漂亮的衣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