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罗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06章 这是公主的拖鞋(求订阅),抢救大明朝,大罗罗,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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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洪兴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准格尔王国的石堡王城的南门仁爱门门口,已经是戒备森严了。大队全副武装的大王亲兵,已经扛着上了长刺刀的火绳枪,在仁爱门外的大路两侧列队,两个披着锁子甲的喇嘛,气势汹汹的站在大门口,手按着腰刀的刀柄,怒目而视着正渐行渐近的一头金光闪闪的大象。
大象在中亚这里可是个稀罕玩意儿,对于瓦剌蒙古人来说,更是仅存在于佛经上的“神兽”。所以听说有大象来到了石堡王城,立马就有不少石堡城的居民涌出来看热闹了。
石堡城的居民大多不是原先的准格尔蒙古人,也不瓦剌联盟中其他部落的蒙古人,而来自遥远的东方或叶儿羌汗国的城市。
前者信佛教,多来自八旗蒙古或清朝镶绿旗,在顺治和多尼两家先后崩盘后,八旗蒙古和镶绿旗的成员当然都倒了霉,前者在察哈尔蒙古和土默特蒙古眼中是叛徒。后者也被大明朝廷和北方的大宁、北平、安北、朔方等四镇失为异类,不仅失去了土地,而且三代不能为官。
所以这两类人就只能背井离乡去谋生路,其中的绝大部分又选择了西迁,一部分迁到了吴三桂的安西军地盘上,还有一部分走得更远,到了僧格的地盘上。在僧格这里,来自镶绿旗的移民大多成了商人和手工业者,也有一些在石堡王城外租了土地,开办农场。而八旗蒙古中的壮丁则是僧格的大王亲兵的来源。
而来自叶儿羌汗国城市的移民则多是天方教徒——僧格的准格尔王国实行的当然是宗教宽容政策,允许民众信仰天方教、基督教、摩尼教等等异教(相对于释儒道三教而言),不过人头税还是要交的。
现在毕竟是17世纪嘛,大家都在收,僧格王有什么理由不收?而且他还那么穷......
而来自叶儿羌的天方教徒和来自东方的佛教徒,在石堡王城这里还是比较和谐的。因为他们都是僧格王统治的受益者,僧格王毕竟是个蒙古王,少不了“四等人”的那一套。
现在就是准格尔(包括准格尔本部和东方来人)第一等,叶儿羌第二等,哈萨克第三等,河中人第四等。所以叶儿羌人在石堡王城和王城周围的处境不错,要么租种农场(准格尔是土地公有的,石堡王城周围的土地都属于王廷所有,一等人和二等人都可以低价租赁),要么在城内从事手工业和商业。
所以这两类人都是僧格王的拥护者——不拥护还能怎么办?把肥得流油的土地还给河中当地人?
两伙人现在已经混熟了,而且他们也看出气氛有点不对,于是就互相打听起来了......当然是用汉语互相打听了。准格尔王国是汉蒙双语并用,但是由于楚河城和石堡城内的喇嘛大多来自汉地黄庙,而且还接受大明皇家商会和衍圣公府的资助,所以汉语就变成了通用语。
“怎么回事?大王亲军都出来了,火枪上还插了刺刀,这是干什么?来了个大象怎么就那么紧张?”
“是啊,还有那两个大喇嘛也都披上锁子甲了,还挎着戒刀,这是要斩大象吗?”
“斩大象?大象哪儿得罪大王了?”
在场有北京二环内来的蒙古人(二环内的四合院啊!),都是消息灵通人士,听见周围的议论,立即就神神秘秘插话了。
“不是大象得罪大王了,大象是好大象,大象的主人不好,得罪大王了!”
“谁是大象的主人?”
“是天竺国来的帖木儿大王,现如今驻扎撒马尔罕的那一位。”
“帖木儿大王是好人啊,送了咱们不少卢比银币......”
“这次不是来送银币的,是来送拖鞋的!”
“送拖鞋?为什么呀?”
“劝降,这是帖木儿家的规矩,开战之前先让大象驮着大王的拖鞋去劝降,如果对方把拖鞋当成大王请进王宫,就等于投降了。如果不肯投降,就把拖鞋扔了,把大象给杀了......那就得大战一场了!”
“这规矩好奇怪啊!他们为什么不偷袭呢?搞这一套不是让人家有防备了?”
“对啊!而且大象有什么错,就给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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