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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块钱收下后,酒桌上的气氛顿时极其融洽。
对于林牧来说,收到了一笔不少的钱,《侠客行》的发表,也有了地方。
而对于汪洋来说,更是高兴,老板交待下来的任务完成一半,也结交了一个前途无量的武侠作家。
没办法,《故事会》这两年的情况,实在是不容乐观。
网络的兴起,让种种段子成为最不值钱的东西,那些短篇,或者小笑话,早已失了刊发的价值。
就好像在九几年时,如果在谁家里翻到一本笑话杂志,一定会给人带来惊喜,那么多的笑话,写了整整一本书,看起来该有多爽?
但网络的兴起,段子横行,读者甚至对笑话都懒得去看了!
《故事会》也是如此,这两年,不停地缩减短篇,提升质量,但销量仍旧不可抑制的下滑,已经落到二十多万订阅销量,十多万的散乱销量了。
因此,汪洋先前的话,绝非空言,要是《武侠》和《武侠故事》,有哪本书借着内力武侠这股东风,让销量数倍地增加,那给《故事会》带来的麻烦,绝对是灾难性的。
“来这边的第一件事,就是交林牧你这个朋友,现在已经达成。接下来,就是第二个目的,合作了。”
汪洋从公文包拿出一份合同,递给林牧。
“这是我们杂志的最高规格的合约,林牧你看看哪里有不明白和不满意的?要是觉得还行,咱们以后合作,就是依旧这个合同来照办了!”
踏入这一行后,林牧对这一行的合同,也有所了解。
其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关于稿费的计价方式,以及在刊发多少天后,发给作者,其他倒是没什么地方需要注意。
但林牧却是更注意另一方面。
“这一点,说关于刊发的版权问题,在《故事会》刊发的六个月内,不得在其他任何平台上,再次刊发。”
“以及这个,文章的任何版权还在作者手里,但若是《故事会》将那些特别优秀的作品,打印成一整本时,作者默认许可,收益按百分之三计算,这一点,我有点不同想法。”
……
谈了一会,汪洋还打电话请求了一下《故事会》老板后,与林牧达成了一致。
第一条意见,由“其他任何平台”,变成了“其他杂志、网站”,六个月,也换成了四个月。
第二条,变化就更大了,所有的版权全部都是林牧的,《故事会》只有最初连载权,没有后期其他的刊发权。
不过,要是《故事会》有能力出单本武侠的话,林牧感情上也愿意继续与《故事会》合作,但要保证更合适的利润分成,以及单行本的刊发区域,和每月最低销量。
看得出来,汪洋这次合作的诚意很足,很多小作家想都不敢想的合同条款,他都同意了。
一场酒,喝得宾主尽欢。
几个村中宿老,还有那些帮忙的女人们,都兴奋地谈着今天的见闻离开了。
女人向来八卦,更何况今天遇到这么劲爆的事情?
估计很快整个村子,就都会知道今天饭桌上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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