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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4章不甘于平庸的心
真元啊,真是个麻烦的东西。
至今为止,想到那失去的十粒真元,轻歌从未后悔,甚至庆幸,留下了墨邪一条命。
曾经她有战友,有一群抛头颅洒热血的兄弟,以及忠心追随的手下,她从未孤独。
现在,她倒是有些寂寞了。
轻歌坐在湖边,手里的小石子砸向湖面,溅起漂亮的水花儿。
迷茫是有的,但路也该走,双腿不能停下。
若不前进,那便是死鱼一条。
她有一颗不甘于平庸的心,就注定大风大浪。
火雀鸟睁着圆鼓鼓的眼睛,好奇的望着轻歌。
若没有何西楼的帮助,三天之内,轻歌真不知道要如何对付萧山燕。
轻歌盘起双腿不分昼夜的修炼,火雀鸟趴在一旁不知嘟囔着什么。
三日时间,转瞬即过。
努力了三天,轻歌也只突破了一个小段。
二阶巅峰。
轻歌起身,跳入湖内冲洗身子,火雀鸟惊呼出声,一双小爪子捂着双眼,爪子缝隙里却是贼兮兮的眼神。
火雀鸟的小鼻子里,流出了红色液体。
清澈见底的湖水里,轻歌背对着火雀鸟,肩头圆润白皙,肌肤如凝脂玉般吹弹可破,一头银白的发散了一半在水里,湿漉漉黏着后背。
片刻,水声哗啦,轻歌离开湖面,一件黑衫从空间袋里出来,覆在轻歌身上。
轻歌穿着绣花软靴,右手伸出,拿着一把红色的伞。
这是金蝉子送给她的订婚礼物。
胭脂伞。
走路时,伞骨尾部的珠玉发出伶仃悦耳之声,在这山谷听来,极为享受。
她撑着伞,肩上站着一只火雀鸟。
火雀鸟体型虽小,但气势不输人。
两眼一瞪,两侧翅膀摆出人类叉腰般的姿势。
“老大,此去风云乱,战天下,天启翻,生死转瞬间,可惧?”火雀鸟问。
轻歌:“……”她竟是没看出,这只贪生怕死的鸟儿,倒也是个豪迈文艺之鸟。
“不惧。”轻歌清冽一笑,缓步走出墨云山脉。
她本是睿智之人。
在何西楼没有给出明确答复的前提下,她不该独自一人去战萧山燕,她救不出柳烟儿的。
简直蠢毙了。
但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和那火热的心,沸腾的血。
她不由自主的走向风云镇紫菱苑,明知死路一条,偏要向死而生,无怨无悔。
羁绊之情,说不清,也无法解释。
她若不战,兴许能苟且偷生。
她若战了,此生毫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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