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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4章不甘于平庸的心

真元啊,真是个麻烦的东西。

至今为止,想到那失去的十粒真元,轻歌从未后悔,甚至庆幸,留下了墨邪一条命。

曾经她有战友,有一群抛头颅洒热血的兄弟,以及忠心追随的手下,她从未孤独。

现在,她倒是有些寂寞了。

轻歌坐在湖边,手里的小石子砸向湖面,溅起漂亮的水花儿。

迷茫是有的,但路也该走,双腿不能停下。

若不前进,那便是死鱼一条。

她有一颗不甘于平庸的心,就注定大风大浪。

火雀鸟睁着圆鼓鼓的眼睛,好奇的望着轻歌。

若没有何西楼的帮助,三天之内,轻歌真不知道要如何对付萧山燕。

轻歌盘起双腿不分昼夜的修炼,火雀鸟趴在一旁不知嘟囔着什么。

三日时间,转瞬即过。

努力了三天,轻歌也只突破了一个小段。

二阶巅峰。

轻歌起身,跳入湖内冲洗身子,火雀鸟惊呼出声,一双小爪子捂着双眼,爪子缝隙里却是贼兮兮的眼神。

火雀鸟的小鼻子里,流出了红色液体。

清澈见底的湖水里,轻歌背对着火雀鸟,肩头圆润白皙,肌肤如凝脂玉般吹弹可破,一头银白的发散了一半在水里,湿漉漉黏着后背。

片刻,水声哗啦,轻歌离开湖面,一件黑衫从空间袋里出来,覆在轻歌身上。

轻歌穿着绣花软靴,右手伸出,拿着一把红色的伞。

这是金蝉子送给她的订婚礼物。

胭脂伞。

走路时,伞骨尾部的珠玉发出伶仃悦耳之声,在这山谷听来,极为享受。

她撑着伞,肩上站着一只火雀鸟。

火雀鸟体型虽小,但气势不输人。

两眼一瞪,两侧翅膀摆出人类叉腰般的姿势。

“老大,此去风云乱,战天下,天启翻,生死转瞬间,可惧?”火雀鸟问。

轻歌:“……”她竟是没看出,这只贪生怕死的鸟儿,倒也是个豪迈文艺之鸟。

“不惧。”轻歌清冽一笑,缓步走出墨云山脉。

她本是睿智之人。

在何西楼没有给出明确答复的前提下,她不该独自一人去战萧山燕,她救不出柳烟儿的。

简直蠢毙了。

但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和那火热的心,沸腾的血。

她不由自主的走向风云镇紫菱苑,明知死路一条,偏要向死而生,无怨无悔。

羁绊之情,说不清,也无法解释。

她若不战,兴许能苟且偷生。

她若战了,此生毫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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