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慕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两千五百零四章 为何好斗,剑中仙,高慕遥,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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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之地,到偏僻山野。
从修真坊市,到凡人城池。
从修士争斗,到鸟兽虫豸的搏杀。乱
世刀郎走过千山万水,看尽了厮杀争斗,直至,来到了这天魔圣域的斗魔部。
一手夹着小黑,一手提着酒壶,乱世刀郎大摇大摆而去,全然不理会一路的复杂目光。很
快,回到暂住的客栈中。
掌柜是个浮尘期的天魔老者,已经神识看到了刚才的景象,乱世刀郎才回来,就恭恭敬敬上前招呼。
乱世刀郎挥了挥手,直入后院而去。
开了门来,正要进去,目中精芒一闪,又是转头看去,只见刚才进来的门口,有人伸出半个脑袋来,偷偷看向自己,目光里满是崇拜之色。
是个身材高大的天魔,但却是十来岁的少年样子,相貌丑陋里,透着几分憨厚,是那掌柜的儿子,乱世刀郎记得名字叫做狂寅。
这狂寅见乱世刀郎看来,竟没有缩回脑袋去,那双眼睛里,浮现起别样的光来 。
那是野心和渴望的光!乱
世刀郎看的微微一笑,走进门去。
砰!
“小崽子,还不滚去招呼客人,惹怒了那一位前辈,仔细你的皮!”
门边,掌柜重重拍了一把狂寅的脑袋,斥了一声。狂
寅默然而去。掌
柜则是黯然摇头,自己儿子什么修道天份,他还能不清楚吗?
这一天起,乱世刀郎该干什么干什么,依旧是斗鸡耍狗,仿佛人间的纨绔子一般,若让方骏眉,乱世凉烟等人看到,必定要惊掉下巴。乱
世刀郎却是怡然自得,也不知道到底是有什么收获。暗
中自有大批的修士,盯着乱世刀郎,想看出他到底在悟什么,可惜始终没有收获。
至于那狂寅,自从知道了他有着人祖层次的境界之后,时常远远看着,但却是从来没有敢来搭过话。
小黑的表现不错,但强中自有强中手,在大半年之后,被一个强大对手,啄的鲜血淋漓,伤痕累累,奄奄一息。“
小子,给我把它宰了,做上一锅上好的老鸡汤,送到我房间来。”回
了客栈之后,撞上狂寅,随手将小黑扔给他,乱世刀郎冷冷说道。
“好勒!”狂
寅首次与他说话,眉宇之间,却是憨厚不再,兴奋起来,哪怕是杀一只鸡,也流露出几分好斗嗜杀的气质。乱
世刀郎见状,神色古怪的打量了他几眼。这
举止,倒把不远处的那掌柜,吓的有些心惊肉跳起来,担心自己的儿子说错了什么。狂
寅见他神色古怪,也是垂下头去。
“你这小子,平常见到我,连话都不敢说上一句,今天不过让你杀只鸡,倒是狂燥起来了。”
乱世刀郎打趣般道。
狂寅闻言,憨憨一笑。
掌柜见他没有生气,胆子也是大了起来,说道:“小儿虽然胆子不大,性子也憨,但身上也流着我们斗魔部的血,天性里也有好勇斗狠的那一面。”乱
世刀郎微微点头,目光里现出思索之色来。
“鸡好斗,狗好斗,人好斗……那你可否告诉我,老天爷为何把你们种族,生的如此好斗?”又
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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