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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眉极其艰难的放下一个个世界的时候。

吴天正拢着衣袖,在混沌中散步。

就像享受着午后的阳光,眯着眼睛,闲庭信步。

浮生偷得半日闲,大概就是吴天此时的状态和心境。

他总能给自己挤出,啥都不想,啥都不干的时间。

陶陶然,自得其乐。

在洪荒如此,在混沌中,还是如此。

这就是心态,乐观的心态。

对未来,他总是看好。

当然是对他自己的未来。

至于别人的未来,他当然不看好!

因为这個混沌中,除了他都是别人,而这些别人,又都是他的仇敌!

他既然看好自己,当然就不看好他们,或者说,看衰!

所以,吴天的心情一直这么好。

加上他现在身心愉悦,所以,就更加美丽了!

诅咒之道的参悟有所得。

练皮更有意外之喜!

这还不值得偷闲半日来庆祝一下?

吴天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心安理得,理直气壮!

所以,身心也更加愉悦,更加放松!

混沌一成不变的灰色,也在吴天眼中也变得亲切可爱起来。

就像曾经,他看着夜空,不是喜欢星辰,而是喜欢夜色,因为那让他心安。

我心安处即故乡,他现在也很心安吧。

混沌散步,啥都不思,啥都不想。

就这么无边无际的走着。

混沌无道,自然也就没有路。

所以,不用留意脚下,也不用辨别方向,不怕撞上山,也不怕踩进河!

所以,吴天又找到了混沌的优点。

他的嘴角又翘了翘。

他果然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吴天由衷赞叹!

吴天不知走了多久,因为,他没去想。

因为,没有意义。

直到走到他想停下来的时候。

他的神思才慢慢回归,不再放空。

吴天从衣袖中取出了双手,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指节分明,非常完美,这是一双造化神秀之手。

吴天的视线在自己的双手上停留,然后,又赞叹了一声。

这也是他不久前发现的,原来他的手,也这么美!

好吧,其实是他在混沌中待久了,也就找到了这双手可观!

除了手,他也没有别的可观。

混沌一色,他的审美,也只有在这双手上,还能体现。

伸手可见五指。

而且,还能翻来覆去的看。

观手观?

吴天微微一怔,想到了一个大道观!

白骨观是为了不被色身所迷!

而他这观手观是为了见色见美,愉悦身心。

是反其道而行之,逆反了白骨观!

但在混沌中,却是有用。

所谓观手观,也不过是吴天一念之间的自我打趣。

寻个乐子罢了。

吴天手上多了一块比诅咒神魔之皮大了不少的混沌神魔皮!

这块神魔皮一到吴天手上,就开始撕咬吴天的手,很凶!

正是排位靠前的上位吞噬混沌神魔之皮。

吴天任他撕咬,闭目,坐了下来。

坐在混沌中,一动不动,成了一尊石像,灰扑扑的,被混沌淹没。

一动一静,谓之道。

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至理。

因为不管是一动,还是一静,都是人在动或在静。

与环境无关。

所以可以说是放之四海,洪荒,混沌,皆准!

吴天参悟吞噬神魔之皮上承载的混沌吞噬大道。

虽然只是皮毛,但也不容他分心。

因为他得到的神魔之皮,都不善,极恶!

尤其是这块!

已经生出了血肉,而且产生了世界!

即便被他打残,还有实力咬人!

恢复力惊人!

这块皮,在神魔之皮中绝对恐怖!

比恐怖神魔之皮还要恐怖!

这段时间,吴天行走混沌,因为无所求,所以也无所得。

在此之前,他也因为忙着参悟诅咒神魔之皮没有分心。

他深明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道理。

并且,一鸟在手,吃进肚子里才算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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