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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这稿子不是我写的。是他写的。”
以为古凡的稿子可以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古凡推了出来。
但是一听说稿子不是翁美铃的,阿才的脸,当场就变了。
可一无所知的翁美铃却依然感谢他道:“谢谢!谢谢你!”
道着谢,开心地离开了。
“咦?那个小姐好眼熟。”
办公室中忙中偷闲,不少人都看到了翁美铃,只不过在翁美铃还没有变成俏黄蓉前,真的没多少人一眼就可以叫出她的名字来。
“哼!浪费我的感情。”
而知道稿子不是翁美铃写的,阿才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废纸篓中。
而这时候,翁美铃对古凡说:“要不你先回去,我去帮你打听打听。”
虽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心想:难道我的文学修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她越想越是不服气,所以就打发古凡先回去,她非问个明白不可。至少也要知道这小说为什么可以过审的。
古凡对自己先回去,也没有意见,因为他也需要回去赶稿不是吗?
有了稿费,他就可以买电,可以治嗓子了。
开头是美好的,希望也是很大的。直到翁美铃转身回来,看到丢进废纸篓的书稿。
她一下子就明白。
取回来吗?不,不行,这太打击他了。
想了想,她并没有取走,而是离开了明报大楼,心想:我一定会带他找到工作的。
这时候一名清洁工大妈拖着水桶正在打扫办公室卫生,她先是把每个办公桌底下的纸篓收拾干净,包括那份寻秦记的稿子。
干完这些,她就又拉着垃圾桶,乘坐电梯上了六楼,也是明报高层人员办公的地方。
先是把六楼的女洗手间打扫了一遍,然后她又熟练地来到男洗手间,看看里面没人,就非常麻利地将一个隔间的手纸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拿出自己整理出来的垃圾纸塞了进去。
她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很长时间,最是喜欢拿这里的手纸做家用,你不是报社么,那就用一些废纸吧,反正男人又不怕硌屁股。
干完这一切,清洁大妈就哼着粤语小曲准备出去,刚到洗手间门口,差点与一个戴眼镜的男子撞在一起。
“对不起啊,查总,我不知道是你。”清洁大妈很恭敬地说道。
那男子面貌儒雅,当然不会和她这样的清洁工一般见识,点了点头,就让她出去了。
清洁大妈一出去,男子急忙捂着肚子进了隔间。最近熬夜上火,他就多喝了一些苦丁茶,谁知道会闹得拉肚子。
进了隔间。坐在马桶上,作为文人,习惯性地想要翻看一些报纸之类的。却发现进来的匆忙什么都没带。正好右手边塞着一沓稿子,看看卷纸却不见踪影。
“不会吧,虽然我在公司大会上屡次提倡节约勤俭,但也不要搞得连卷纸都没有!”
金庸本身就是一个很嗯小气的人。什么都要求节俭。对于手纸变稿纸,他也只是无奈地摇摇头,毕竟这是他自己的提倡不是吗?
无聊之下,他就抽出那稿子看了起来。
一看,嗨,竟然还是一篇小说。不过这开头写得也太匪夷所思了,这是科幻小说吗?连时空穿梭机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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