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王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零七章 不买账,神级奶爸,单王张,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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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梦琪等人刚刚吃上菜的时候,金发男子终于排到了队,走进餐厅的时候,他整个人便愣住了。
“这是红烧鸡肉吧?闻上去好香,这鸡是什么鸡?”
金发男子名叫皮尔森,在上大学的时候,他上的不被看好的餐饮系,但他的爱好就是如此,在大学期间学习很认真,餐饮类,餐饮管理,烹饪工艺,营养配餐,面点工艺,美食点评都是在年纪都属于拔尖的学生。
毕业后被大学直接推荐到米其林工作,工作也有五个年头了,在世界各个有名的地方他都去了个遍,甚至在美食密探里,他的话也很有权威。
越是权威,就越为严格,他做事极为认真,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而且为什么好吃,为什么不好吃,他都能说个明白。
这五年里,他推荐了数十家餐厅成为米其林星级餐厅,同时也让十几家米其林餐厅取消了资格。
当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但是,在张汉的这餐厅里,他完全懵了,觉得自己在这里总是一无所知。
一份蛋炒饭,香的如此离谱,一碗清汤面,细如发丝的面条让他都不知道怎么拉出来的,而且那劲道的口感也是匪夷所思,牛奶的纯香,让他中午的时候连干三杯。
这可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而现在,他闻到在空气中弥漫的鸡肉香味,肚子都忍不住叫了两声。
这也特么太香了吧?要不要这样夸张啊?
“这是什么鸡?”
皮尔森不由自主的说道:
“怎么会这么香呢?”
“难道是澳洲黑鸡?”
“还是布雷斯鸡?”
澳洲黑鸡是民国时从意大利引入的鸡种,其全身羽毛黑色而富有光泽,喙、胫、趾均呈黑色,脚底呈白色,体格健壮,翅膀有力善飞翔。品种优良,肉质鲜美。
布雷斯鸡是出产于法国东部布雷斯地区的鸡种,这种鸡的鸡冠鲜红,羽毛雪白,脚爪钢蓝,与法国国旗同色,被誉为法国的国鸡,它是世界公认品质最佳的鸡肉,最大特点是肉质特别嫩滑,柔软汁多,有一种接近于“融化”的口感。
当下以飘香四起的味道而闻名的鸡有一些,其中比较好的也只有寥寥数种,但貌似无论是澳洲黑鸡,还是布雷斯鸡,都没有餐厅里的这鸡肉闻着香啊!
而此时,赵风依依不舍的吃下最后一块鸡肉,听见男子的话语声后,他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道:“这鸡只是常见的三黄土鸡。”
“不可能!”皮尔森眉头一挑,关于职业知识他是认真的,于是他反驳道:“三黄土鸡的味道我很清楚,这种鸡肉的香味略微内敛,不会飘香的很浓郁,这空气中的纯香好浓,鸡肉飘散的香味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是氨基酸和还原糖之间的美拉德反应,还有脂肪的热化分解......”
关于鸡肉的香味,皮尔森当初做过研究报告,可以很清晰的在这里说上十分钟。
但是他想进行长篇大论,可有人不乐意了。
“兄弟,你在这墨迹啥呢?”
中午坐在皮尔森对面的那个男子见状后又是提醒一句:“我朋友还在你后面排队呢,你吃不吃饭啊?你要是不吃的话我让我朋友先坐在这里了!”
男子指了指他对侧的空位毫不客气的说道。
“我!”
皮尔森的面部肌肉一僵。
他觉得自己在这个餐厅遇到了满满的恶意,不光是老板的恶意,还有其他食客的恶意。
凭什么啊?
Why?
难道非会员在这里就是这样没人权没地位吗?
吃个饭还要低三下四的,什么时候餐厅变得这样了?
餐厅服务不好也就算了,关键是这人说的话,其他人还是一脸深以为然的样子,这让皮尔森特别不爽。
于是皮尔森耸了耸肩,撇嘴道:“我当然是要吃饭了。”
说完,皮尔森径直走向厨房的吧台。
“蛋炒饭,清汤面,都要再认真品尝品尝的。”
皮尔森给自己盛了一份蛋炒饭和一碗清汤面,走回位置,先是用勺盛了一口蛋炒饭,送入嘴里。
“呼...”
“就是这个味...”
皮尔森享受的眯起了眼睛,吃了一口饭,他又用勺盛了一勺清汤,喝下去的时候:
“哦...真鲜!”
“面条真劲道,爽!”
皮尔森开始享用自己的晚餐,但是吃着吃着,他的目光再次汇聚到梁梦琪那一侧,此时她们碗里的鸡肉已经差不多快没了,甚至吃的比较慢的赵大虎,碗里的两块鸡肉被余青青抢走一块,被梁梦琪抢走一块。
“不知道那鸡肉是什么味道...要是尝上一块,那......”
一个想法突然在皮尔森的心里萌生,这个念头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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