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四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七章 天道何损补,圣踪,沈四宝,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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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玄览捉住他的话头,钻了个空子,莲华不灭也放低姿态如此恳求。乐中平在一旁转过身,也欲相劝,开口才说了两个字:“中规……”李仪便一甩袖子,‘哼’得一声,遁身化作流光而去。
剩下的三人均是松了一口气,涤玄览来到乐中平面前道:“想不到一向彬彬有礼的李先生,也是如此姓情中人。乐先生,刚才多谢你居中调和,老道士实在感激不尽。”
莲华不灭也上前,直奔主题道:“道兄,我看你我也不必相争,就让陆正先上佛山,再去道海,你看如何?”
涤玄览道:“莲尊之言甚善……”
莲华不灭立即插嘴道:“既然甚善,那就多谢道兄谦让了。”
涤玄览笑道:“莲尊怎么也跟贫道一样耍起嘴皮子了,贫道是说莲尊所说你我二人不必相争之言甚善,可没说让陆正先上佛山啊!”
莲华不灭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贫僧只听见道兄说贫僧所言甚善,其他一概不知。”说完,双手紧紧捂住了耳朵。
涤玄览不仅失笑,正要分辨,这边乐中平已经笑道:“想不到你这个向来呆板木讷的老和尚也会如此逗趣,不过只怕这次真是天意所向不在佛门了。”
莲华不灭脸色一变,放下双手道:“乐先生此言何故?”又见涤玄览在一边笑意盈盈,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不由隐隐感到不妙,好像二人早有默契。他又冲着涤玄览道:“道兄?”
涤玄览向莲华不灭一行礼道:“莲尊且让贫道为你补起法袍!”说完,一挥拂尘,只见原本被莲华不灭打落的那一根银丝又被他摄来,随即往莲华不灭法袍的缺角上飞去,片刻之间,犹如穿针行线一般,将那个缺角缝了起来,成了一个小小补丁。
莲华不灭这身法袍乃是历代世间尊代代相传,据闻其原本为黄色,因染有佛祖金身所出的一滴鲜血之故,被染成鲜红。这件法袍亦因此如刚才乐中平所言,被称为佛血袈裟。而因这一滴佛血之故,此发泡从来万法不侵,诸邪不入,亦可算修行界至高无上之护身法器,刚才涤玄览说自己补不起法袍,也是这个缘故。
但现在银丝入袍,缝起缺角,显然见得涤玄览这柄银丝拂尘也并不是如他所言只是初代**天留下的纪念之物,否则根本不可能穿透佛血袈裟。另外,也只有涤玄览以自身诸物不及境界的修为,才能做得到以如此平淡无奇的办法补起这件佛血袈裟。
乐中平站在一旁,随意一眼扫过,就感觉这法袍被银丝补起,虽然多了一个补丁,但让他感到已经如之前一样完整无缺,那根银丝竟然和法袍融合的如此浑然天成。
乐中平道:“都说风马牛不相及,当初佛祖白马向东,道祖青牛西去,想不到这牛尾毛还能融入这佛血之中,奇哉。”
莲华不灭看着那补丁,默默不语,突然双手合十向两人一行礼,随即也是化作流光而去。
涤玄览躬身相送,乐中平见状道:“老道士占了便宜,倒是不卖乖。你们到是一个个得了好处便拍拍**走人,最后可怜的还是我啊,要一个人回去面对中规的臭脸!哎,人生真是不从容啊!”
涤玄览笑道:“贫道听闻君子有**之美,说得便是乐先生吧。”
乐中平回头道:“你也听过这句话?那我倒是要问一问,待我将陆正治好之后,你是要亲自教他吗?”
涤玄览道:“此事贫僧早已思虑再三,既然乐先生最后还需要带陆正往天宗一趟,那就不如让陆正留在天宗好了。乐先生以为如何?”
乐中平失笑道:“你这个老道士,我看更像老狐狸,滑不溜手。我只是随口一问,你就要往我身上贴过来。咦,天宗掌门?就是那个七百年来唯一能够驾驭天镜的那个渊无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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