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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秋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被世家视为公敌的人,所以,他也从来没有放弃过打击世家。
不过,在他的实力还不能碾压一切的时候,所用的手法,必须温和一些。
比如,弄一些看上去可能会赚大钱的产业,让他们持续的在自己这里花钱,在经济上打击他们,壮大自己。
种植大棚蔬菜,需要在煤炭产量充足的地区才有搞头,这就直接排除了很多家。
毕竟,在这个时代,烧煤炭还并不流行,被大家视为一种很危险的事物,各家除非是偶然情况,一般不会专门搞一些煤炭矿山在自己手上。
再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总体发展规模必须与市场需求一致。
比如,你在一个只有几千户人口的下州,种植十万亩大棚蔬菜。
而这个州里,能花高价吃的起这些蔬菜的,还不到一百户,你让一户人家吃一千亩的菜,怎么吃的完?这就势必要外销。
以现在的交通水平,大雪封路之后,哪怕是于秋,也很难大规模的将洺州产出的蔬菜,卖到关中洛阳去,何况是别人。
他之所以将洺州种植大棚蔬菜的规模定在三十万亩,是因为三十万亩足够供应洺州近六十万本土百姓的需求。
而要向关中洛阳出售的话,其实直接在关中洛阳找田地建棚种植更加划算,这就跟后世做生意一样,在哪个地区卖货,就直接在那个地区开厂生产,减少物流运输的成本。
其实,在洺州投资一千多万贯修建三十万亩大棚蔬菜田,于秋是有些后悔的,哪怕是迟一两年物价下跌了之后再搞,也能省一半的钱。
然而,他不敢赌未来两年大环境会变好,因为在后世偶尔会翻翻史书,看看历史正剧的他知道,这些年总是会有这灾那灾的,多整些能产出食物的产业,自己也有保障一些。
不过,从利益方面来讲,拿出一个技术,再出几个人,让别人投资所有实际开辟产业需要的成本,自己坐等收钱,甚至,再卖一些自己的附加产品给别人,再赚一道钱,才是对于秋最划算的套路。
比如,和长孙氏合作在关中种植大棚蔬菜的话,出田,出修建的人手,以及材料的,就全部是长孙氏,而这个大棚搭建起来之后,又要向于秋买农药,买肥料,买种子等等,就导致实际上这个大棚的盈利中,有一大部分是归于秋得了,而且几乎不投入什么成本,比他自己做,还要划算很多。
而这个产业要是在所有北方州县开了花,那么,所有北方州县,都会源源不断的为于秋贡献财富。
所以,在谈判中,于秋是抱着多多益善的心理,这就很大程度的满足了那些贪婪的世家子的需求。
长孙氏在关中投资三百万贯,修建五万亩大棚蔬菜田,拥有这些大棚的所有权,于秋提供建造技术和日常经营管理,掌握经营权,由这五万亩大棚蔬菜田所产生的利润,长孙氏与于秋五五分成。
另外,他们还在洛阳投资两百万贯,修建三万多亩大棚蔬菜田,同样是由于秋提供建造技术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一个得所有权,一个得经营权,所得利润,两家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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