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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几许,范质当先,返政事堂而去,而今的范相公,已成为政事堂中的骨干之臣,肩挑时务,权柄日重,威望渐隆。
......
秋去冬来,随着天气渐凉,动物收起了爪牙,朝廷也渐息大政,前后持续了四个月的“整佛治法”,在乾祐三年冬至日这一天,由皇帝下诏,中枢宣发,正式结束。
在这场名整饬、实灭佛的运动中,共废置堕毁大小佛寺计三万三千七百三十所,释放丁口约以二十三万人,另缉捕查究犯法忘逸之淄徒七千余人,仅各地上报,收缴土地七百六十余万亩。
至于财货、粮食之类,看得着的眼前利益,则更丰富。作为这场饕餮盛宴中占大头着,输往东京的铜料便有上千万斤,至于金银、钱粮更是无算,总之是肥了一波,陆续输入东京的巨大灭佛红利,早已让一干朝臣安心了。虽然,总少不了人闲言碎语,把“暴政”、“苛举”拿来说事,为此,武德司已教彼辈做人了。
此变之后,大汉全国寺院,仅余三千余座,系籍僧尼不足六万,大汉佛宗发展,遭到重创。
当然,巨大的收益背后,没能避免祸患。在这数月之中,诸道州共生民乱四十余起,民乱虽分大小,然地方将吏平乱亦有效率高低,手段差异,与乱之民死伤逾两万。并且河南之地,有不少僧尼偷偷逃亡南唐、荆南避难,虽然朝廷及时发令遣兵拦截,仍旧造成了不小的人口流失。
当然,南唐佛道益昌,这些宁肯远避他国的僧人,向佛意志显然坚韧,这些人到南唐,对于大汉而言,倒也并非完全坏事。
而受皇帝命,范质与王溥召集一干学士,就佛寺及僧尼的管理制定出了一套比较全面的制度,曰《大汉乾祐中外寺院僧尼管理条制》。
首先是寺院的存废,诸道州县镇,皆有敕额,以“功德”及户籍人数定之,无敕额而私建者,法办。
其次,僧尼系籍,需在官府登记,上报中央祠部,统一管理。系籍僧尼,定期考核。
第三,出家剃度,男女有年岁限制,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另需家中父母、祖父母同意,已孤者需同居伯叔兄处分,即便如此,还需官府考验经文。全部符合条件,方与系籍。
第四,便是继续发展度牒制度了,对于往朝度牒,尽数废弃,而现存寺院之僧尼,需在一年之内向官府申领受牒,当然,免不了再被刮一层油水,毕竟官府也是有行政成本的。
至于其他,则是一些补充细条,禁绝先时僧尼聚众眩惑流俗之举,如戏弄道具、符禁左道、妄称变现还魂坐化、圣水圣灯妖幻之类,另增触例惩戒法办之条例。
这些条制,无异于对佛门的发展,再增加一层限制,刘承祐粗观而从之,没有更多计较,甚至对于这些条制,也并不是特别在意。此次灭佛,在他心里,实则属于一锤子买卖,抑佛发展,终究不是他最终目的。
他也不认为,靠着这么些条制,便能真正限制佛门的发展,释宗的生命力,实在太顽强了。他这一朝,或能压制,继世之君呢?隔世之皇呢?
在刘承祐看来,只要对他的宏图大业有利,国情发展,时世现状,需要他灭佛,他就做了,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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