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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和死人不需要讲道理下
王越这一脚,借身形一侧之机,自然勃发,而当脚往下一落之间,足弓外崩,平起平落,就像是用镰刀割麦子一样,正是苏门拳里的一记“地行刀”的腿功。
西方格斗的腿法崇尚技击,出腿时,大开大合,高劈,下压,正踹,横扫等等,大多数的招数都是明踢,一如用拳,几乎没有什么掩饰。就算其中也有类似于安妮施展的那种“飞蛇步”的技法,但总的来说也是极少见的。
而与其相比,东方武术中的脚法,下盘发招则讲究的是一般腿不过膝,招式小速度快,攻时无被克之虞。就好像王越这一脚贴地而起,高不过三寸,发劲全凭自然,猝然而起之下,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贴着地面飞出来的一口大砍刀,简直又快又狠。
如果这次交手只是一对一,没有人在旁边窥伺,王越看见孟菲斯这样强猛的打法,肯定也会闪都不闪,直接饱以老拳,叫他知道知道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力量。以攻对攻,硬碰硬,看看到底谁的体力更强。但是现在就在他身后还有一个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的武田真司,所以王越在出手的时候,就不能毫无顾忌把招数用的老了。
而事实上,他的担心和防备也是有道理的。眼见着王越下盘出脚,无声无息,孟菲斯则已经被仇恨烧红了眼睛,急火攻心,心痛如绞,不管不顾就是朝前一扑,摆明了就是要和王越拼命。而王越的反应虽快,却瞒不过武田真司的眼睛,一看到侧身出脚,立刻刷的一下闪身出来,双手持刀,照着王越的脖子就是一刀。
他这一刀本身也没有任何的花样和变化,不过就是那么一刀高段大劈,直上直下的一刀斩下来,但却是快,快到极点的那么快!以至于刀锋撕裂空气的声音还没有传出来,他的刀就已经化作了一抹流光……。
“果然是不愧扶桑武道界中近乎于大师级的刀术高手!”
心里暗赞了一声,好在是王越心里一直都有所准备,武田真司的刀术虽然可怕,但在他无所不在的精神监控之下,却仍旧是无所遁形。不等他真正出刀,王越就已经把腿一收,凌空转了一个小圈,抽了回来,这家伙蓄势已久,全身的精气神都凝聚在一点,出刀时快如闪电,真要等他持刀发力了,想躲就来不及了。
如果说王越的腿无声无息,如同黑暗中的飞出的一把大刀,令人防不胜防,那武田真司这一刀斩下,就是云中的一道闪电,即便叫人发现了,也躲不过去。
所以,王越根本不和他拼速度,只等他的身形突然一动,有所觉察之下,王越立刻就变招了。
这就像是格斗高手在面对威力巨大的枪械火器的时候一样,人的速度再快,正常情况下,也绝对不可能快过子弹每秒最少几百米的初速度,但快不过子弹,却不等于也快不过人扣动扳机的速度。只要发觉的早,不等他扣动扳机,就料敌先知,提前预防,那自然就能躲得过去了。
踢出的脚,突然下沉,一脚踩在地上,王越立刻重心前移,以毫厘之差任凭那一抹流光紧贴着脸面飞掠而过。武田真司的这一刀来的快,时机掌握的也是大好,一下就把王越先前的计划“胎死腹中”,一时间再也来不及对付面前的孟菲斯了。
以一敌二,虽然还不是一上来就围攻,也不是车轮战,但孟菲斯和武田真司两个人,一个在明,包打前方,一个在暗,随机而动,以这两个人的身手来说,用这种打法和王越交手,对王越的威胁也是最大的。
只要武田真司在,时时窥伺在侧,那王越打起来就是顾忌重重,被牵扯到的精力甚至远比应付孟菲斯的还要大的多的多。
事实上,这次合气圆舞来的这三个人,除了武田真司之外,不管是雷克斯和孟菲斯这两位七段师范级的教官,在北方格斗界里也都算得上是声名赫赫之辈,单纯以格斗的能力来讲,甚至丝毫不亚于已经死在王越手中的那个老杀手哈罗姆契。
那个老杀手功夫虽高,但一生的本事却大半都在暗杀隐匿上,哪怕是晚年时功夫已经步入了大师级的殿堂,但毕竟已是年老体衰,时不我待,一旦爆发过后,体力就是他最大的弱点。而这两个人则是正当壮年,武技精熟,双方真要碰在一起,不论生死,只是当面较技的话,哈罗姆契的绝对胜算真也不是太大。
而回想当日,对上哈罗姆契那一干杀手的时候,王越也是先撑过了那几个人的第一轮爆发,然后才分头击破,甚至最后还是借助了对手的一口弯刀,消耗了许多心力,最终才得以杀了哈罗姆契的。
现在王越对上武田真司几个人,虽然他们都不是杀手,没有隐匿,比起那一次的围杀情况多少要好了一些,但也正因为如此,几个人堂堂正正的交手,王越还要保留体力挑战军方的团队,所以很多时候,他心里的顾忌也要多一些。
这样一来,反倒束手束脚,打的当然就没有那一次感觉那么酣畅淋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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