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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长河,明清战场才批量运用热武器,宋元时代则只是零星使用,再往上的隋唐时代别说热武器,连个炮仗都没发明。
老百姓过年过节想听个响声,得往火堆里扔竹子烧,美其名曰爆竹。
鞭炮尚且没有,何况红衣大炮?这玩意在大唐之初简直是划时代的杀器。
一炮发而天地动,轰然炸而山石崩,再加上使用的是开花弹,弹心填充五公斤高爆炸药。落点完美,威力惊人,偏偏王凌云这群亡命徒手下不知死活,竟然站着等待爆炸,霎时间被横扫嗝屁。
足足百五十余口被炸的尸骨无存,另有五十多人歪七扭八躺在地上,大声呻吟,痛苦嚎叫,他们都是被弹片刮伤、或者被冲击波震碎耳膜的倒霉蛋。
甚至有几个倒霉蛋还是田家庄的百姓。
红衣大炮毕竟不是精确制导,能够打中追击的亡命徒而不是在百姓群中爆炸,已经是谢天谢地的事情,其中不乏运气使然的缘故。
王凌云寒着一张面如冠玉的脸,他浑身散发着森森杀气,一双眼睛犹如毒蛇,夜色中泛射着阴毒的光。
“韩跃,这就是你的底气吗?”他目光中犹如点燃了地狱之火,熊熊燃烧,望向山顶。“难怪你会搬到小山居住,难怪你敢培育出地瓜泄露风声,原来你手中握有杀器,原来这一切都是你布的局。”
他心中恨意如火,几乎要将身体焚烧,喃喃道:“可笑我王凌云算无遗策,竟然会两次输给你这农户出身的小儿,我不服……”他望着一地死尸,旁边还有几十个挣扎呻吟的伤者,终于忍受不住强烈怒火,猛然挥剑一刺,仰天恨叫道:“韩跃狗贼,我今夜必杀你。”
铮铮——
利剑长吟,将身前一株古松拦腰劈断,松树呼啦啦倒在地下,将炮弹炸断的山路搭建成桥。他倒提长剑,纵身跳上松树枝干,借着松枝反弹之力一跃而起,随即向着山顶飞驰。
身如流星,杀意四溅,不杀韩跃他心中难平。
怎能不恨?
他苦心发展七八年才积攒五百死士,为了不被家族发现,他每招揽一个人都小心翼翼。声名遐迩的凌云公子生活如同小贼,明面上潇洒出尘,暗地里战战兢兢,那种隐忍憋屈之苦有谁能知?
原本可借这一股势力腾飞,却被韩跃一下摧毁大半。想要再次重建队伍,最少也得五年,然而人生又有几个四五年?漠北突厥蠢蠢欲动,随时有南下中原的可能,到时天下若真的动乱,他拿什么去跟人争雄?
韩跃这一炮,实际上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像他这样的枭雄人物,可以忍辱负重,也可以伺机而发,他们什么憋屈都能按下,唯独受不了梦想的幻灭。
“韩跃,我必杀你,我必杀你,啊啊啊啊,狠煞我也……”他提剑飞奔,口中不断发出狂叫,完全看不到平日里那种潇洒悠然。
他脸带狰狞,披头散发,恨意昭昭犹如厉鬼。夜间山上寂静异常,他这一声凄厉刺耳,小山本来就不高,他脚下速度又很快,整个人几乎是随着声音直冲山顶。
韩跃半跪在土堡上向眺望,只见一道身影飞驰登山,天空一轮明月,照得王凌云脸色发白,最诡异的是他左耳和脖子上全是鲜血,整个衣领左肩全被染红。
原来刚才那一炮炸弹炸响之时,王凌云也没有逃得范围,他虽然武艺超群,但是弹片飞速何等迅猛,呼啸的弹片不但割断了他束发绸带,而且还切掉了他半个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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