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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孟徽州,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的徽州。
一切从什么地方开始,就从什么地方结束。
所以,你们让我来,我便来了。
大学,冥想社,还有冯蔷薇。
那是我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带着对前程的无限期许。
和别人不一样,在所有的人都被迫调剂到哲学这个冷门又难以就业的专业的时候,我当时填下的第一志愿就是哲学,我有我的理想,我认为现在,中国只有哲学的学者,而没有哲学,女性的哲学家更是少之又少,我要成为那第一个人。
冯蔷薇,是我大一入学之后第一个朋友,我们同时加入了冥想社。
她是所有的同学里最有天赋的,带着女性独有的敏锐。
因为一次关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争论,让我们不打不相识,争吵的内容已经无关紧要。毕竟现在看起来,我们那时候满腔热血,固执地捍卫的自己的观点,如今看来,都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们都已经死了。
我找到蔷薇,是为了救她。无论你们理解与否。
毕业那一年,一切都看起来很顺利,我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哥伦比亚大学的offer,她顺利地在激烈的面试中脱颖而出即将加入临州联合银行。
在毕业于就业的空档,我们每天窝在寝室里追着我最爱的那部《豪斯医生》,豪斯医生,他和我一样,孤傲反叛甚至自负,除了wilson,没有真正的朋友。冯蔷薇是我的wilson,我最好的朋友。
随着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我们开始意识到,离别的时刻即将到来了。
毕业聚餐的那次,所有的人都喝醉了。
我和她背靠背坐在一张凳子上,看着屋子里彼此抱头痛哭的同学们,默默地流着眼泪——那时候的感情真奢侈,眼泪也是。
“如果哪天,我变成了那种我讨厌的人,你一定要来救我。”她靠着我,忽然说,“一定要来救我。”我记得她那时候说的每一个字,“我不想变成那样,但是我好害怕,害怕人生就在那些斤斤计较的事情中过去了,因为一个所谓的位置争得头破血流,因为一个无所谓的虚名沾沾自喜。”她说着,就好像是预言一般。
“我会的。”我用我全部的心意答应她。
她摇了摇头,说:“你不知道,这四年的我,不是本来的我,我害怕毕业了就变回原来的我了,世俗、功利,像蝼蚁一样过完自己的一生。我好害怕啊,好害怕这样的一个我,就要消失了,这样一个怀揣着伟大的梦想的我,就要消失了。”她哭着,就好像天亮了就会死去一样。
而我那时候太乐观了,我以为带着那样清醒的觉悟的蔷薇,是不会变的。
开始的时候,我们克服着时差的阻碍,尽力地保持着联络。
她总是说一切都很好,只是有些累,我也告诉她,一切都好,尽管那个时候,我的助教的位置因为导师的经费问题而岌岌可危,我很快将没法在美国待下去了。要么赶紧找工作,要么滚蛋回国。
只是有某一天,蔷薇的头像忽然暗了,之后再也没有亮起来过。
我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我翻出了她曾经告诉我的在临州的号码,打了一个越洋电话给她。
电话打了好几轮终于接通了。
我告诉她,我要去临州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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