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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池。

放眼望去,可见里面灯光结彩,浩浩荡荡。给人狂欢的舞池处于地下室的中央,舞池的正上方是一个广阔的舞台。而环绕舞池的弧形两侧便是酒柜,这里的酒种类繁多,让人叫不上名字。路奥森看呆了,这里蛇龙混杂,他由始至终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他也不希望会与迷城会有太多的交集。

广富把他带到一个看似有八个月身孕,实际是挺着啤酒肚的男人面前。他穿着蓝色的西服,脚配着一双极不合衬的白皮鞋,像是黑夜里的星星那样抢眼夺目。他懒散地坐在摇椅上,抬起那条飞毛腿,卷起裤腿不停地搔着,那黑色的污垢纷纷落到地上,如巧克力一般的黑腿皮即将破损而血流成河,浓黑繁密的脚毛有气无力地挣扎着最一口气。

他眯了广富一眼,嘲笑道:“哎哟,我的得力助手,又在哪招来了一只猎物。”

他放下腿,开始剪黑而长的指甲。那随风而飞的残甲弹过路奥森的脸又不知弹到哪个角落,那断断续续具有爆炸性的剪甲声似乎深情地向世人进行宣布:亲爱的国民,我有新产品出炉了。

广富把头靠近他交头接耳,然后又指着路奥森说:“洪哥,他想在这里讨一份活干。”

一个“讨”字严重地刺伤了路奥森的自尊心,他心底冷咧地骂了广富一句狗奴才,他也是从这刻开始讨厌广富那副嘴脸的。洪哥忽悠地打量着路奥森,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他仿佛成了一个审视犯人的警察。洪哥然后讽道:“你叫路奥森,对吧。”

路奥森点头,无言。

“你纤纤文弱,就像一块没有多大用处的豆腐一样。那么我问你,你能干什么?”

洪哥宏亮的嗓门把此话传到老远,弄得路奥森好不槛尬。

“我绝对不会做那样的工作。”

路奥森顺手一指,此话脱口而出。他完全没有顾及洪哥锋利如箭的目光,不留神地补了一句:“你看,他们多。”

那对男女听了,微笑地跳着,像历经风雨终得平静之心的人,他们超脱得不再顾忌闲言碎语的超脱者。他们简单而又不平凡地活着,或许因生活的压力麻醉地娱乐着,他们企求在这个舞池暂时忘却挥之不去的烦恼,殊不知是披上面具活在另一种状态。只要天一亮,公鸡就会打破不平静的平静,他们又要回到正常的生活。

洪哥怒气冲冠,拍着桌子站起来,厉道:“看来你不是来找工作的,而是存心来捣乱的。”

路奥森也生自己的闷气,怪自己一时而惹了祸。

广富像稻草人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敢正视洪哥,他也没有打算为路奥森辨解一句。路奥森恳求地看着广富,但见他默不作声,只好硬着头皮说:“洪哥,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初涉社会,什么也不懂,如果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洪哥多多包涵。”

路奥森本来决定离开这里的,但他觉得这里也许会有欣赏自己音乐的伯乐。他平静而又自信地补充了一句:“我确实来找工作的。”

洪哥眼也不眨一下地看着路奥森,扬起他的下巴,冷笑地说:“哦,是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能做什么。”

路奥森厌恶地想:找工作也不能受这种气吧。但自己绝对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所以他冷静地叩问自己到底能干些什么!洪哥拍了拍,轻轻地坐在之前的那长摇椅上。他把刚才剪出来的的指甲放进一杯已经喝去一半的可乐里面,然后威慑地对旁边的那个妖娆的女人说:“喝了它。”

语气具有无法反抗的威严性,如同惹上性病那样无法抗拒着折磨。

“我吗?”

女人指着自己的鼻子,疑惑地问。“不是你,难道是我么?”

洪哥没好气地说。广富觉得这辈子做得最错的事就是带路奥森来此地,这时他像捉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如狗一样没志气地附和着说:“对,对!不是你难道是洪哥么,开玩笑。”

女人冷冷地鄙视着广富,觉得有他的存在苍蝇也变得万分可爱。她无可奈何地看着那半瓶可乐,路奥森以为她会拍桌而去,但事实是路奥森低估了她。那淡红的唇轻轻地吻着洪哥那张令人反胃的油脸,像与猪肚油接吻一样。

路奥森鄙视地在心底感叹:女人不易做!

她嗲声嗲气地说:“好坏的,真的喝么?吓死人家啦。”

女人是披着鸡皮的狐狸,她愤怒地挣扎站来,想甩洪哥一巴。洪哥一把抓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抓着她的长发,说:“也不撒尿照照自己的样,取打老子。广富,帮我把可乐倒到她的口中。”

洪哥仍旧不顾人生死地扯着,广富拿起那瓶装有指甲的可乐毫无顾忌地倒向女人的口中。她粗暴地狂骂:“变态的人,肥洪,哼,我诅咒你绝子绝孙。”

洪哥动气地甩了她,说道:“货。”

她痛苦地晕了过去。路奥森觉得很可气可恨,但却没有人敢踏前半步,为她辨解一句话,哪怕是仅仅一句话。洪哥又吐了一口痰到女人的脸上,对身边的哈巴狗说:“把这个拉出去。”

说完看着路奥森说:“你别以为在这里很容易混。”

接着他捡起地上的可乐空瓶扔向墙角,那个空瓶像魔鬼那样讨厌,而它却还好意思胜利地躺在那里奸笑,丝毫没有觉得成为了某些人的工具,包括这里站着的某些人也是这样。

路奥森再也忍受不了洪哥这副丑陋的嘴脸说:“我只是来面试的,来打一份工的。你收不收是你事,你凭什么教训我。我告诉你,你留我下来我还得考虑呢!”

路奥森说完长呼了一口气,他觉得广州乃大,终究会有自己的客身之所。以他的性格又怎能忍受得了这种莫名其妙的闲气?

洪哥觉得他很有趣,他仍然重复着那个经久不哀的问题,冷冷地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能做什么?”

“我看我没有必要告诉你,因为我不想留下!”

路奥森完全没有给他一点面子的意思。“我看你什么也不会吧。”

洪哥狡猾地笑着说。舞台上传来了“破蚕乐队”的歌声,路奥森微笑地说:“我会唱歌,能在这里当驻足歌手。但我还是那一句话,我不打算留下。”

“歌手?我要歌手干什么,我这里的破蚕乐队已经红过半边天了,还与我们集团的海诺唱片公司签约了,出了五张唱片,有了一定的既之如此,我要你这个不入流的歌手干什么。”

洪哥讽刺道。

路奥森听了,知道迷城与海诺唱片公司有合作的关系,他觉得如果留下来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便不再遥远了。于是他的心一下子从南辕拉向了北辙,他轻轻地闭上眼领教破蚕乐队的唱。路奥森觉得他们除了台风较好,能带动气氛升温之外,唱歌的技巧仍然欠缺。

路奥森信心十足地说:“我能取代这支乐队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我绝对有这种能力。”

说完,他不顾洪哥的讽刺,不理广富拼命使的眼色,不管如狗一般麻木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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