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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民时分,踏风跑得汗津津,四蹄慢了下来。
关悠累得够呛,往天空的繁星看了看,望着远处黝黑暗沉的山峦,知晓她现在已经离赵国边境愈发近了。
千里马不愧是千里马,跑了整整一夜,速度不减,还能准确按照来路奔回。
她拉了拉踏风,往山峦边缘指去。
“往那边走!山边有一条小溪,过去喝点儿水。”
这一条路线,她七岁便走过,对沿途的山和水都非常熟悉。
从昨天中午,直到后来被抓,逃出来又在戈壁上狂奔了一夜,她滴水未进,喉咙和嘴里都干涸得很。
忽然,嘴里一股不属于她的狂热气息涌入鼻腔。
她皱起眉头,即便没口水,也用力啐了几口。
“混蛋!应该将他削成太监!”
赵国民风甚严,官宦人家的女子,多半都是养在深闺,不得抛头露面。
男女七岁便不可同席,即便是夫妻,也都是举案齐眉,但凡行为举止过于大胆者,都被当成玷污家风的罪人。
关悠自小男扮女装,四方行商,偶尔也上烟花之地喝花酒,思想比赵国人开放许多。
不过即便如此,她还是受不了!
被一个陌生又雄壮如狼熊的男人压了,亲了,甚至还差点儿——她直觉心口恶心阵阵。
所以,当踏风停在小溪流旁时,她跳下马,冲到溪水边,不是先喝水,而是赶紧漱口又漱口。
踏风明显也渴极了,埋着头,喝个不停。
关悠长长吐了一口气,望着开始泛白的东方,决定等太阳东升再出发。
“踏风,歇一歇。”
溪水旁有不少青草,踏风埋头大吃,粗大的鼻孔哼了一下,继续吃着。
关悠看了一下身上松松垮垮的外衣,动手整理一下。
全身上下就只有薄薄一件,两条小腿都遮掩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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