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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刺耳的车笛声,把残留在夜空下最后一丝父母的气息,驱赶。

“沙比,腆着脸的干啥呢?想死,去找辆好车。”

开着一辆灰色吉利的常威,松开刹车后,脑袋探出车窗,对走到路中间的年轻人骂了句,又吐了口口水,才算心满意足。

常威,二十三岁,是——哪儿人?

他是哪儿人,关键得看哪座城市,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常威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豪车名牌包,甚至不是美女,而是文物。

说的再直白点,常威就是个盗墓贼。

但他明明没有《盗墓笔记》里胡八一的本事,却自称“最后一个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这个“职称”,还是三国时期曹阿瞒,为征集军资特意创建的。

因发死人财,所以这职业也有太多的规矩,和忌惮。

像什么进墓后,要在东南方向点支蜡烛,还要跪下磕头,说哥们深夜前来造访,还请主人谅解。

假如蜡烛忽然熄灭,就代表着“户主”不满意财产被盗,故而叫鬼吹灯。

鬼吹灯后,如果盗墓贼还是舍不得走,那就会有大难临头。

就算没啥鬼吹灯,盗墓贼可以开馆取殉葬品,也不能全带走。

一来呢,是给户主留下点过日子。

二来呢,是给以后光临的同行,留下点过日子——

总之,盗墓的规矩很多,需要摸金校尉严格遵守,不然就会大难临头。

但这行,现在越来越难干了,主要是没那么多有价值的古墓不说,国家也对这行严惩不贷——无奈之下,很多摸金校尉都改行,或去车站扛大包,或去澡堂当搓澡工之类的。

常威这个后来人,却发誓,他要把“摸金校尉”当做无形的瑰宝,坚强的传承下去。

可因为业务水平有限,这些年来他跑的地方不少,却没赚到多少钱,老婆还跟人跑了。

一边是爱情,一边是事业。

常威经过艰难的抉择后,终于选择了后者。

也许是常威的霉运,终于过去,要苦尽甘来,上个月在京华长空酒店干保安的同乡宁发财,忽然给他打电话,说是在酒店后面的假山下,发现了一个好地方。

有价值的古墓,现在都藏在深山大泽中,或者黄河水下。

像京华这种宇内有名的大都市,怎么可能会有古墓?

这样说,不对。

应该说是,常威虽说自诩是最后一个摸金校尉,但也不能非古墓不去。

长空酒店后院的假山下,是个酒窖。

里面的藏酒中,有两箱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产的茅台。

宁发财说,他听保安队长说,这样一瓶酒就价值十多万。

整整两厢,十六瓶子啊。

这笔生意,做不做?

当然得做!

常威身为举世最后一个摸金校尉,为生计暂时改行盗酒,也是无奈之举。

宁发财给他打电话,恰恰是看中常威,会打、洞的本事。

酒窖铁门的钥匙,在酒店总经理那儿呢,宁发财可没胆子去偷。

他又不是特工。

但这种事对最后一个摸金校尉来说,却没什么难处。

其实也挺难——

为避免被人发现,每当凌晨一两点,宁发财值班时,常威才会悄悄的来,在确定监控头都关闭后,拿出他的专业工具,搬开石头往下挖。

经过足足三周的辛苦,常威俩人终于神不知鬼不觉,从地面向下,终于打通了酒窖。

今晚,他们会要大功告成。

想到今晚后,就能收入上百万,再也不用看胖脸房东的脸色,常威就激动的不行。

车子来到长空酒店后面,常威刚拿出手机,后院的小铁门开了。

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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