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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狼凑了过来,闻了闻地上的一滩湿痕,显得有些兴奋。
‘是雄鹿!’乔治一拍大腿,翻身上了马。
谷地的母鹿也是带有角的,并且不小。但却是无法与雄鹿的相比。而以母鹿的角是绝对支倒不了这么多的葡萄架。只有那角和力气都大的吓人的雄鹿,才能轻轻松松的做到这一点!
‘在这四天里,一共就抓到了一头雄鹿,其它的都是雌的,而今天,总算是又中了一次大奖了!’
事实上,现在城堡的炮弩已经达到了8个,但其中有一些却是勉强用的城堡中的那些标本所做,而那些雌鹿角所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会差上一些。远远无法与雄鹿的犄角相比。
但如果把这头雄鹿也给抓到手,将它的筋角都给换上,那八个炮弩的威力,便都应该差不多了。
炮弩再多了也没用了,毕竟这炮弩至少需要两人操作,而他一共就十六个兵。算上他自己,领地中现在也就17个人能操作那玩意。
“快去找找!今天晚上给你们加餐!”
狼群似乎听明白了他的话,开始追寻起了那气味。似乎对于这种工作,它们已经轻车熟路。
狼在迷雾中穿行得很快,然而却是悄无声息。乔治策马在后面跟着,依靠着卷轴,跟随着这些狩猎者们的足迹。
半个小时过后,乔治突然发现卷轴上的狼都藏在树林里不动了。根据这些天来的配合,他知道。这些聪明的猎手此时已经潜伏在那猎物的周围了。
于是他拎起了马背上的一张鹿角弓,放慢了马蹄。
随着前进,远处的迷雾渐渐在他眼前散开,而百步之外,一头肩膀比马头还高,犄角快高过小树的雄鹿,隐约出现在了那迷雾里。
它此时正侧对着乔治,在灌木丛中吃着野果。偶尔它还会时不时的抬起头,一边警惕的咀嚼着,一边双眼警惕的瞭望四周。
然而大雾朦胧,在这林子里,它只能依靠自己的听觉才行。
‘怪不得这帮家伙都不敢动,原来是个大家伙!’看着它那远比母鹿粗大几倍的犄角,乔治不由得双眼发亮:‘最好是能射中脖子。’
这玩意别说是弓,就是弩也没法一击致命。
除非那箭矢上面带了毒。
想到这里,他慢慢的从箭筒中抽出了一支箭羽,在那箭头之处,是浅绿色的。随后他便聚精会神的拉起了弓。
他的这柄弓远非那些普通猎弓能比。但却也大多了140磅之大的拉力!射那些普通的锁甲,能够一穿而过!
如果配上那些新箭头,连没有皮革内衬的柳钉锁甲,也能够射穿!
但拉起来也费力。
虽然他体质不错,但重磅弓这种东西,没有一定年头的专业训练,根本很难玩得溜。
所以乔治现在拉开它的时候,身体抖得就跟面条似的。
——就这样还想命中?
嗖的一声,箭矢在迷雾中留下了一道痕迹,快得让人眼睛抓不到——但果然是射歪了。
然而就在那箭矢的轨道注定要与雄鹿擦肩而过之时,箭矢却鬼使神差的偏斜了几寸,巧而巧之的射到了鹿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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