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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莫斯喜欢这个名字。”莫斯玩弄着手中的那枚‘夜魔护符’说道:“莫斯喜欢一切阳光!”
显然,对于这些三千枚护符,莫斯已经视为了刚需。乔治给出的价格是1枚换取10匹马。这黑心的价格,比莱顿的国内出售计划还要高上一些(因为没有算黑魔首级),而且周期要短得多!
但在莫斯看来,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战略装备,却是价格公道了。
“这枚‘太阳神之眼’,就送给你了,莫斯。”乔治看着莫斯拿在手上的那枚爱不释手的‘夜魔护符’,像一个土豪那样风轻云淡的说道:“就当做是我们的见面礼了。”
见面礼,自然是有去有回的。乔治不知道莫斯在下次过来时,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礼物。但是他真正想要的却并非财物。
而是一群为他四处劫掠的代理人——可以是劫掠那部落,加剧他们之间的内部矛盾。也可以是分成小股的南荒马匪,处理那些不听话的乡绅与贵族!
“放心吧,小个子酋长!我会把你要的东西,全部弄来的!谁要是不给,我就抢!”莫斯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光靠你们一个部落来抢,人手恐怕就要有些不够了...”乔治笑着说道:“我建议你们的部落拉上一些朋友,然后转变一下思路——好朋友的东西,我们用好东西来换,坏朋友的东西,我们再去抢...”
“乔治...这些东西,我有点舍不得卖给别人的。”莫斯十分诚实的说道:“我怕给了他们之后,他们就比我们强了——而且我们部落还有许多金银,三万匹马,一部分抢,一部分买,可以凑出来的。不必找什么朋友。”
“我并没有说让你卖这些东西,大块头。这也不是我们接下来要达成的合作。而我想要的马匹也并非三万,更不是六万,而是更多。”乔治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这个还未明白的大块头,说道:“这种东西,并不是我手中价值最高的商货。我的‘郁金香香膏’在那星之国能卖上十倍的价格!这才是那真正的比抢钱还要更快的商贸收入!”
对于香膏,乔治有些夸张了,但如果按成本来看,这种奢侈品的确是非常的高。
首先是香料,星之国处于温带和热带。是香料的产出大国。所以用于食用的香料,是卖不出去的。而穹鹰本身也需要消耗这些香料,不然肉类根本没法吃。
至于艾尔达王国独有的高等香料,要作为香膏与香水的原材料使用。所以自然也不能直接出售到星之国。
但是香膏与香水这类成品货物就不一样了。
香膏极香膏所参与制作的成品,卖到星之国价格最高,香水比香膏低一些。
平摊下来,可能要翻上四倍。不次于明朝时期的对外暴利海贸。
如果商队回来的时候,再带上星之国的那些远比其它各国都更为优质的丝绸,在回来售卖之后,贸易的利润还会更高许多!
而且,这些丝绸除了给贵族们用,打仗也是能用到的。
以穹鹰的产量来看,在那些来自于农畜与森林等原材料充足的情况下,配合上田地与花田中所产的主要香料材料,那么平均一亩田地的产出在加工之后,售卖到国内的价格是4-5块左右银狐,但如果是卖到星之国,抛去运输成本,再算上丝绸的所得,足足能够达到20块银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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