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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二王,中有四个最为特殊。他们都不是太阳王族,但却被称之为王。因为他们要么是身份尊贵,应被称之为王。要么就是本身的实力,不得不被所有南荒人认可。
其中的两个王便是伊比利亚王与沙王。他们在名义上的地盘与人口最多,但实际上都已经成为了名存实亡的傀儡,沙王现在在沙国之南苟延残喘,而伊比利亚在没有了国王之后,已经被也被南荒人剥削得差不多了。
所以在这四外姓王之中,真正的王只有两个,这两个人都自称流淌着太阳王族的血脉,不过却一直未得到过太阳王族的认可。
其中一个,便是火王。
这个部落曾经处于南荒之北,以火为圣名。不过各代酋长还领有一个号,此代以狼为图腾,因此也被称为‘火狼部落’。
他们在太阳王‘斯莫克’开始统一南荒之时,便追随与太阳王的身边。可以说,一直是大酋长最为信任的部落。
黄昏之战后,他们被大酋长分配到了伊比利亚最好的一批土地上。同时大酋长也以这个部落来牵制其它的部落。
这个部落的马匹非常多,也最为擅长骑兵作战。其治下几乎占据了伊比利亚最多的牧场,并且还将许多农田也化为了马场。不过因为土地最为优渥,又有着沧澜家族的贸易支持,使得火王治下的农田虽少,但畜牧产业却能换来大量的粮食。所以治下居民过的还算不错。
所以说,南荒人与七国贵族的统治,就是在比谁更烂。
第四个外姓王最为特殊,他们最开始是南荒最南方寒冷地带的各个小部落所融合起来的,他们以霜为名。但诞生出来的太阳勇士却是最多,信仰也最为包容。
在黄昏之战之前,他们曾经是最强大的一个部落——是‘斯莫克’荣登‘太阳王’宝座的主要竞争对手。但在沧澜与斯莫克的勾结之下,圣庭对于这个部落的冲突最大,使得他们在战争中损失极大,而部落其中的一大部分,也最终被太阳王族所吸收。
至今,这个部落具有名义上基础职位的王储,还留在‘斯莫克’的身边,充当着神庙中的太阳勇士。
在二十多年前开始落户于伊比利亚之后,这个部落的残部被分配到了最差最小的土地,但因为这个部落的包容性与政策,使得周边的人口源源不断的加入了部落。
他们在统治上,对待伊比利亚底层人也最为温和——虽然他们都被视为苦工,但实际上许多苦工却都有着自己的田。因此这些苦工可以看做是不被伊比利亚贵族所剥削的‘自由民’!
在这个部落治下的苦工们,都没有贵族、乡绅的剥削,是直接面对‘公国’的。所以生活的较为富足,向心力也极大——他们想要成为‘部落勇士’也较为容易,无论何种身份,只要通过考验,或在战场上赢得一份功劳便可。
不过,这个大部落对于土地的渴望较大,他们的愿望是让部落中所有的人都有田。所以这触犯了伊比利亚贵族阶层的核心利益,所以附庸于他们的伊比利亚贵族较少,并且都是新生代贵族。
这个部落发展至今,在名义上土地只有穹鹰的一半,名义上的人口也只有六十万。但其真实实力与人口已经超出了穹鹰。
这个部落便是霜牙。酋长被称之为‘霜王’。
因此,莫斯会被称之为‘王子殿下’或‘小王子殿下’而不是‘酋长的傻儿子’。
从许多方面来看,他们受到索拉娅曾经的影响较大,所以很多理念与庇护所稍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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