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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两个星期的箭术训练,外加力量血石的作用,已经让凡明对弓箭的掌握程度不亚于一般的神箭手,与索塔这样的‘高玩’相比,缺少的也就是稳重,与对时机的把握,但这都是要不断的实践才会训练出来的,非一朝一夕就能成。于是乎,索塔准备在大雪初化,暖春到来之时,带着凡明去山上打猎,用‘实战’的方式来锻炼凡明箭术的稳重与把握度。
又是一周的时间,春天来到了卡迪亚的大陆,而冬天只得背着行李悄悄滚蛋。山间,封山的大雪已经被勤劳的春打扫得一干二净,冰封的湖面,也被温暖所融化,总之,整个卡迪亚就像是西门庆碰到潘金莲一样,心,已经被悄悄融化。{此比喻似乎略微不合理啊,嘎嘎..}而另一个被悄悄融化的,却是主人公凡明的心....而融化他的自然是来送他的安雨馨也就是艾丽尔。
“这是我亲手织的细羊毛的披肩,不知道合不合身”安雨馨娇羞的将披肩交给凡明穿上。
“恩恩!很合身!跟量身定做的一样!哈哈..”凡明穿着心上人{快一个月了,整天陪着看星星,这关系当然也得跟着进步}亲手织的披肩格外的幸福。
“小傻瓜,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最多一个星期,乖乖等我回来!恩!”凡明看着安雨馨依依不舍的样子,勾着他的小鼻子说道。
“那..早点回来!”忽然安雨馨红着脸背过身去说“回来后,要是你愿意,就找我父亲提婚”
凡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日思夜想的女神竟然愿意与他结婚!他怎能不愿意“愿意愿意!我的女神,我怎么可能会拒绝我的女神呢!拒绝你就像是在拒绝让我的血液流动一样难受!”
“贫嘴....要安全回来!我的勇士!”安雨馨轻轻抬起脚尖,将樱桃小嘴放在凡明的唇上,给了他一个长长的吻。
凡明只觉得浑身像过电了一般在抖,他激动地额头流出汗。在温暖的春天,他们描绘着一副柔情与暖意相融合的画卷。
凡明在安雨馨温暖的唇间无法自拔,直到远处跟老杰克聊天的索塔大声催促。他们才不舍得分开。
“亲爱的,等我回来娶你!”说着他拿出一把匕首,这时不久前找铁匠打的。样式还是汉版的!本来想防身用看来可以做个定情信物!
“亲爱的,这个给你!我回来后再还我!”这是凡明家乡的习俗。情人间分别,要送样东西,待回来再取,表示信任。
“会的,我亲爱的凡!我等你回来!”
“哟哟...会的~~我亲爱的凡~~我等你回来~~奥..哈哈哈...多情的小圣子奥!!”索塔学者安雨馨取笑着凡明。
凡明已经完全沉浸在家的幸福感中。但这个告别似乎显得很沉重,在不知不觉中,不知是什么原因,凡明的心里总是忐忑不安,这次的离开似乎要发生什么,但却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能回头看着老头与安雨馨不舍的目光,暗自在心里安慰自己。
不得不说凡明的预知能力,也许是对的....两人身背弓箭朝山林进发,“嗨。我说索塔,你跟老头...我是说杰克神父,是怎么认识的?”虽然索塔早已是自己爷爷辈的年龄,但因为有圣子的名号,所以不用管年龄老幼,都得尊重他这个圣子!
“哈,你是说那个老东西啊,我们的家在亚伦,对亚伦!不得不说那是个美丽的地方。我跟他可是从小一起玩大的!后来我们一起去国王的军队参军,可是谁知到在半路遇到了该死强盗。我跟杰克杀了几个强盗,但他们人数太多了!你知道的,我们双拳难敌四手,所以...被那些该死的强盗打伤。就在这时,马特阿斯公爵的父亲阿莱蓝公爵,奥!当然他那时候还是个伯爵,伯爵大人他带领着手下的侍从打跑了强盗,从此我们也就跟着伯爵大人了,恩..啊!”一边说着索塔拔开酒囊赛。大口大口的灌起来。
“那后来呢?杰克怎么又会变成神父呢?”凡明兴趣盎然的问着。
“啊!事情可不是这样的,因为杰克他能看懂文字,所以被伯爵大人当做书记官留在身边,再后来伯爵大人在出征斯瓦迪亚有功,被国王陛下封为公爵,而杰克因为机灵能办事,所以被国王身边的红衣主教留下,做了一名主教副手!要知道那是多么显赫啊!恩...恩..啊!这酒真不错!”
“然后呢?你们怎么又来到了鲁迪?”
“哎...说来也可惜,当时教廷不知道丢了什么东西,主教大为生气,甚至都触动了远在帕拉汶的教皇,为此杰克也受到牵连,不得不被发配到鲁迪来做一名可怜的小神父,啊...主!请原谅我没有冒犯之意!”索塔抹了一把沾满就水的胡子继续说道“哎,可惜我当时已经是公爵卫队的卫队长了!可听到杰克的消息,便辞了那个活来找杰克,之后嘛...就是你看到的!我是我的丛林猎人,杰克则一直是个小神父!”
塔索的话让凡明陷入沉思...忽然...索塔又神秘兮兮的凑近凡明,说道:“嘿,不过我倒是听说教廷丢的那东西也叫力量血石,更巧的是那天看守这块血石的,正是杰克!哈哈哈哈.....你说巧吗?恩!哈哈哈...”说完,索塔大声笑起来。
听完塔索的话,凡明明白了一切,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日出日落,时间匆匆流逝着,转眼间凡明已经实战训练了一个星期。
来到山林的这些天,凡明的箭术在血石的帮助下突飞猛进,现在的他与索塔的箭技不相上下,甚至有时还能赢过索塔。
这天,他们依旧来到一块长有肥嫩鲜草的树丛中等待着猎物,“嗨,我的孩子,让我们来看看谁才是丛林的王者吧!”索塔打算与凡明来一场狩猎大赛。
“好的,荣幸之至!”凡明一口答应,要是以前凡明还会考虑考虑。可是凭借现在他的箭技,他有信心打败索塔。
一只肥肥的白兔首先成为了凡明的目标,只见箭矢电光火石般的射出,傻兔子还在悠闲地吃草。当他感到危险要逃跑时,已经为时晚矣,箭快速的射穿了他的眼睛,白兔的腿反射似的动两下后,变死球了。{废话。哪有脑袋中了一箭还不死的!}就在这时,一只猎鹰从天而降,他雄壮的翅膀将地上的尘土掀起,速度飞快,抢在凡明的前面,将兔子叼走。“我靠!这死鸟都跟我抢饭吃!看我不把他插着根鸡毛的脑袋拧下来。”说着便从箭袋中抽出箭,瞄好正在向高处飞去的猎鹰。
“嘿,那可是只鹰王!哈哈...能有幸见到鹰王孩子你的运气可真好哦!吼吼...”索塔奚落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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