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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略有些惋惜,眼见着快要到金万的办公室了,他停下脚步道:“你不必担心,你的资历虽浅,但金大人不会为难你的,翰林院中的翰林,绝大部分也不会为难你。你想做什么可以与金大人明说。”

顾景云嘴角微挑,“我知道,因为秦家嘛。”

黄维点头,目光深沉的看着他道:“不错,因为秦家。”

因为秦家在士林中的威望,众翰林不会为难他,因为金大人是秦闻天的学生,他更不会为难顾景云。

顾景云对黄维拱手行礼,举步进入金大人的办公间。

作为二品大员,翰林院掌院拥有一间超大的办公间,布置典雅大方,任谁看了都不会想到布置这间办公室的人四十年前只是京郊一个给地主家放牛砍柴的小佃农。

如果说秦信芳的一生是家国交织的爱恨情仇,那么金万则是一部非常纯粹的励志巨典,是寒门学子奋发图强的典范。

顾景云进门,躬身对金万行礼,“下官见过金掌院。”

金万从窗边转过身来,看着身长玉立的顾景云微微一叹,脸上浮现笑容,指了一旁的椅子道:“坐吧。”

他慨叹道:“从你外祖算,你应当叫我一声师伯。”

顾景云从善如流,“大师伯。”

金万眼圈微红,将头扭到一边去。

秦闻天教过很多学生,但真正意义上的弟子其实只有十二个,除了已经不在世上的,现存的还有七个,而他则是最大的。

不仅拜师早,年纪也最大。

他拜师时已经十二岁了,而当时秦闻天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刚刚进入松山书院任教。

金万以前并不叫金万,而叫金万两,他爹想钱想疯了,给他们兄弟几个取的名字都是这类,他二弟叫金银万,三弟干脆就叫金山了。

但名字叫得再好也没用,他们家就只是个佃农,还是个连一分地都没有的佃农。

一年的劳作下来,交去地租,再交丁税,剩下的粮食,年景好时便可以掺这糠吃一年,年景要是不好,除了农忙的那几个月,剩余时间一天只能吃一顿。

因为营养跟不上,他十二岁时看上去像七八岁,农闲时便要替地主家放牛。

命运就是一个那么奇怪的东西,那么多放牛的地方,那天他就偏选了牛头山,偏拿定了主意中午不回家,于是他就碰到了一群不会生火却不带奴仆还非要野炊的富家子弟,他被请去帮忙生火,他见他们实在笨拙,就帮着做饭做菜。

他们则一边添乱一边说些他听不懂的话。

他胆子一向大,听不懂就问,于是那个温润如谦谦君子一样的人就细细的替他解释,他们说的诗是什么意思,用的典故出于何处。

他从未听过那些,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一顿干的白米饭,或是白馒头。

他很喜欢他们说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可惜他听不懂。

于是为了听懂,他以后放牛时便特意把牛赶到一所私塾边,把牛栓在那里就偷偷的趴在私塾外的草地上听先生讲课。

他学了好几首诗,还会背《三字经》,他自以为得意,便特意跑到牛头山去守着那群富家子弟,果然,他又见到了他们,于是他跑去找那青年,将自己会的背了一遍。

那青年便含笑的拿出一本《三字经》送他,可他又不识字,拿着书也不知道怎么用。

那青年才发现他只会背,不认字,沉默了半响就道:“向学之心比聪明才智更加难能可贵,孺子可教也。”

然后便问他愿不愿意跟着他一起读书。

四十年过去了,金万还能记得自己当时的心动和犹豫,青年并不勉强他,说愿意等他慢慢做决定。

他是家里的长子,而且他家没钱,怎敢决定读书?

一个家族倾尽全力才有可能供出一个读书人,那还是有田有产的人家,他家一个家无恒产的佃农凭什么送他去读书?

所以他没决定去,那青年也不勉强他,却开始教他认字,每隔五天他都会来牛头山教他,不到一年时间他认完了《三字经》里的字,还背了《千字文》。

然后他便带了礼物去拜访他父母,把他从家里带出来送到了松山书院,他这才开始入学。

自他读书后的衣裤鞋袜,食宿和笔墨纸砚,书本,束脩的花费全是他出,他教他读书,教他做人,甚至教他如何扶持家族……

他是他收的十二个弟子中年纪最大的,也是情况最差的,却是他花费的精力最多的。

金万一直不敢忘了他的老师,自然也不会忘记老师唯一的一双儿女。

秦家出事时他并没有求情,这些年甚至没往琼州送一封信,一两银。

但不论是秦信芳还是顾景云都对他很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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