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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一旦有了第一次,往后就会有无数次。
自此之后,只要一有机会,匡小山便会成为盛智秀的泄欲对象。
匡小山总会在完事后相当自责,但在面对盛智秀渴望而又火辣的目光时,却又始终无法拒绝。而盛智秀却从头到尾都能做到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于是,匡小山在下班后就经常故意搞到很晚才回,有时候甚至不回,就在公司打地铺。这让盛智秀,尤其是宁可人相当不满。才结婚没几年,你就这样,再晚几年还得了?
不得已,匡小山只能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向宁可人和盘托出。然后,他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规规矩矩地坐在床边上,准备迎接宁可人的「疾风骤雨」。
宁可人却并没有骂他,而是一脸平静地说,就这事?你至于成天不回家么?
匡小山傻了,这事难道还不算事?
宁可人想了想,却说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对于你来说,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你难道还有什么不满?
匡小山目瞪口呆,说你一点儿都不介意?
宁可人反问,又不是外面的女人,我为啥要介意?况且那是我妈,不管是你还是她,都没有让外人占便宜,这不挺好的嘛?
匡小山的三观瞬间被揉碎,掉了一地。
宁可人见他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转眼就拿出纸和笔,要求他立下「协议」,必须无条件满足盛智秀的生理需求。匡小山要是觉得做不到,也可以选择和她离婚。
匡小山却选择签订这份「不平等条约」。
最后,盛智秀看着闻忠,说匡小山都能接受,你不会连他都不如吧?
闻忠将手里的「协议」叠得整整齐齐,最后却塞进自己的口袋。
接着就说这有啥,老子就是不想入赘,别给我提什么要和可卿结婚,就必须入赘的屁话,老子对你的生意不敢兴趣。一句话,老子不会入赘,但也必须要和可卿结婚,轮不到你同意不同意。你也逃不出老子的手掌心。
说完之后,又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
盛智秀仅把闻忠当成一件新得到的「玩具」,却压根儿没想过闻忠辉是她根本就惹不起的存在。闻忠这样的人间恶魔,怎么可能甘做一个女人的裙下之臣。从来就只有别人听他的,没有他听别人的这一说。
显然,盛智秀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只当闻忠是个「不老实」的男人,是条不用钓也会自己跳上岸的笨鱼,却压根儿没想过这跳上岸的也有可能是条吃人不吐骨头的鳄鱼。
盛智秀将匡小山和宁可人夫妇签订的「协议」拿出来给闻忠看,或许只是想告诉他,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我家小女儿和小女婿都能「欣然接受」,却没想过这番举动如同作茧自缚、挖坑埋自己,会给闻忠留下多大的把柄。
闻忠以手里的「协议」相要挟,声称盛智秀如果不听从自己的安排或命令,就会将这份「协议」复印个几万份,然后洒
得满大街都是,甚至还会考虑寄给各家新闻媒体,至于这些媒体敢不敢刊登出来,他也不能确定,但不妨碍他试一试。
然后,闻忠每天都将盛智秀约到酒店,先是要求她写出自己和匡小山一步一步勾搭在一起的具体经过,接着就写出自己有过几个男友,并且和每一个男友从开始到结束都要一清二楚地写出来,最后再将公司药材以次充好、偷税漏税等情况也都一一写出来。
在写和匡小山二人之间的关系发展过程时,盛智秀写了第一遍,就要接着写第二遍、第三遍,足足写了十几遍。
闻忠每次都会拿着后面写的与之前写的作对比,一旦发现二者之间有细微出入,就会勃然大怒,大骂盛智秀是个女骗子,一番虐待后就会要求她对这些有出入的地方做出解释,一旦解释不清楚或者吞吞吐吐,则会虐待加倍。
至于虐待盛智秀的方式,大可参照闻忠之前对待陈怀安的办法,并且在此基础上,他还根据盛智秀的个人情况,特意添加了一项名叫「s」的内容。
直到最后,闻忠实在挑不出任何毛病时,才总算告一段落。
接下来在写自己交往过的男友时,盛智秀吸取之前的教训,在写第一遍时就慎之又慎,如实书写,不敢有任何隐瞒或虚构。
这样一来,总算在写到第三遍时,闻忠就挑不出和之前写的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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