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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活我喜欢。”丁冬坏笑道:“正好老子钱都用光了,手头紧张。”

“去!偷来的钱可不是给你用的。”洛水清狠狠踩在了丁冬的脚背上,使后者痛呼蹦跳,狼狈不堪。

两人分别换好衣服,再聚头,相视对笑,然后在夜色的伪装下,偷偷摸进了一个富贵人家。

关于偷窃这种事,洛水清是个老手,对于所有情况都能轻松应对。丁冬只负责接应和当苦力,在洛水清的指引下,他背着两个小包从容的逃了出来。而此时,被盗的人家,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家已经少了一笔财产。

“这些人富的流油,少了点东西,根本不知道。”洛水清如是说。

“老子当过马匪,现在又当贼,这坏事可都让老子做绝了。”丁冬大笑着说。

丁冬打开两个包裹,看到里面尽是金灿灿的金币,乐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大笑着问道:“这钱怎么分。”

“都给你,我不要。”洛水清出人意料的大方,却引起了丁冬的不安。于是丁冬连忙将金币都包好,推到了洛水清面前。

“姑奶奶,你可饶了我吧。不知道你又想什么损招呢,我可害怕。这钱,我就不要了,你要是有良心,就分我一枚金币糊口就行了。”丁冬苦着脸说道。看来,最近这一段时间没少吃洛水清的苦头。

“我知道,你的钱都分给贫民了。作为仗义疏财、劫富济贫的女侠的随从,你这样做,让我很欣慰。所以,这些钱,也由你拿去散吧。”洛水清拍着胸脯道。

“这么说,在我之前,你就没少给贫民散财?”丁冬将信将疑的问道。

“有问题?”洛水清反问。

“没。”丁冬摆了摆手,道:“我改变主意了,这些钱,我一分都不会给那些贫民。”

洛水清闻言大怒,正要发作,却听丁冬继续道:“我这段时间分给贫民的钱也不占少数了,按你所说,你也散过不少。但为什么到现在,贫民还是贫民?因为我发现,那些人,有了点钱,就拿去喝酒,赌博,很快就浪费掉了,并没有把钱用在该用的地方。越穷困潦倒的人,就越容易堕落,他们接受不了现实,又渴望一夜之间改变现状,急功近利和得过且过的心态最终害了他们。所以,我觉得这样的人,在精神上,也是贫民,根本不值得同情。”

“你有什么想法?”洛水清听了丁冬的话,深以为然。

“我想在春城里开一些店,只招贫民当工,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财富,逐渐改变他们的现状。”

“啊!这就是我爹说过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吧。”洛水清当即拍板表示赞同。

不只是洛水清,顾可彪对于丁冬的想法也表示支持,并争取到其父顾副城主的首肯。于是顾可彪大包大揽的找自家下人,在春城内选址购铺,自不在话下。

店铺装修完毕之时,二柱也终于痊愈。丁冬去段胡医家接二柱,并恳请段胡医帮自己治疗失忆症。段胡医在帮丁冬做了系统的检查之后,告知丁冬,他的体内藏有一种特殊的血气,正是这股血气压制了丁冬十岁之前的所有记忆。因此,段胡医推测,丁冬的记忆,应该是被除旧者抹杀掉的,想要恢复,只能靠除旧者以其特殊的能力,除去丁冬体内的那股特殊血气。

除旧者是个特殊的存在,在帝国只有极少的数量,因此丁冬通过一切关系寻找除旧者,却得不到丝毫的相关消息,因此此事只能暂时搁浅。

洛水清为店铺统一名称为“百宝堂”,专收贫民为工,一时在春城民间,掀起了悍然大波,街坊奔走相告,视之为奇景。富商们则冷眼旁观,坐等“百宝堂”破产,沦为笑柄。官员层面,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一种好现象,有效解决了春城贫民安置的问题,对于春城城貌的提升有一定意义。也有极少数人对此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百宝堂成立了,全春城共计四家,分别设在春城的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平民与富商交界的商业区中心地段。其中西北方向这家正处于春口菜市场,距离武府与文武学院都不远。

可是,店铺虽然建好,人员虽然齐备,但是销售怎样的商品却成了丁冬等人头痛的事。抢富人生意,必然举步维艰,抢平民生意,则会害了平民。因此百宝堂成了只开工钱,却不营业的空架子,坐吃山空,根本坚持不了几日。

就在众人抓破头也想不出办法之时,丁冬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人是小六,自称曾是民事府的狱兵,但现在已经成了贫民,想要进入百宝堂务工,并点名要见丁冬。

丁冬见了小六,可谓气不打一处来,心说:这是来寻开心的,得收拾收拾。他正要让顾可彪同自己一起动手,却听小六双手一背,笑嘻嘻的道:“我有一个想法,可让百宝堂改变现状,并日进斗金,还能让所有的贫民全部参与进来。”

小六的提议很简单,做无本的买卖,做服务。比如,掏掏粪了,挑挑水了,担石造假山,施肥修花圃,缝缝补补之类的。总之,是人就能做的,却没人愿意做的,百宝堂做。

小六的提议,让丁冬豁然开朗,并与次日开始着手尝试。起初他们的生意并不好,但随着几次生意做下来,赢得了口碑,果然开始日进斗金。并且,贫民中,不管男女老少,全都找到了价值所在。

百宝堂生意稳固了,小六跑去找丁冬谈条件,想要学习丁冬的“秘术”,依然被拒绝。丁冬不是小气之人,他不是不想教,而是他自己都摸不清楚那“秘术”是怎么回事。

丁冬受不了小六纠缠,借尿遁跑了出去,闲晃一阵,竟然又到了四方客,碰巧他此时肚子“咕咕”直叫,便进入店内,却一打眼看到角落一张桌子旁,顾可彪正自斟自饮的喝着闷酒。

“顾大哥,你这是干啥呢?”丁冬打了个招呼,便坐到了顾可彪的旁边,伸手抓了一把花生米,按个往嘴里抛。

“丁冬,我问你,我真的很差吗?”顾可彪神情失落,哭丧着脸问道。

“没啊,够仗义,够豪爽,待谁都是热心肠,我要是个女人,我都想嫁你。”经过这么长时间接触,其实丁冬很清楚顾可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态。

顾可彪喜欢文学院的王若幽,但是人家似乎早已心有所属,应是文学院的一个叫做易和的男生。那小子生得细皮嫩肉,一张嘴,什么大道理都会讲,迷倒了文学院一大把不经世事的小姑娘,王若幽便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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