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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平关城最南边的一个街区,算是整个城里最偏僻的地方,也是最让沈昊林、薛瑞天他们头疼的地方。

在嘉平关城还没有成为一个城,换句话说,还没有成为沈家军驻地的时候,最南边的这个街区就是整个边关最乱的地方,百姓们厌恶这里和厌恶辽、金是一样的。

这个地方聚集着边关最邪恶的人,什么小偷、骗子、逃犯,还有辽、金的探子混在其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们看到他们,如果撒丫子赶紧跑,那么被他们抓住就是九死一生。后来沈家军进驻边关,下了狠力气进行整顿,那些人或死、或逃,再也没有在嘉平关城露面。

这些人虽然消失了,但那块地方还是在的,边关的百姓对这里依然是避之不及,那种恐惧、那种不安是刻在骨子里的,每当他们经过这个地方的时候,明明知道那些人已经不在了,他们不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是空的,依然会加快脚步逃离这里。所以,城中的百姓根本就不愿意到这个地方来安家落户。

可这块地方空着也不是个事儿,后来还是有几个外地来的商人合伙将这块地买下,才算是有了新的主人。这些商人在这里盖了房子,准备寻找租客。因为曾经的那些风言风语,嘉平关城的本地人是绝对不会跑到这里来租的,所以,租客大多是不太了解这里原本情况的外来人以及盘缠不够的过路旅人。即使是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意也渐渐好起来,也越来越有人气儿,越来越有烟火气了。

“所以,你说的那个奇人,又是怎么回事?”薛瑞天打了个哈欠,“奇人也要住这样的地方?”

“奇人也有没银子付帐的时候。”金菁翻了个白眼,“这个奇人叫冯淼,我看了他的路引,今年十七岁,从天山来的。”

“天山?”沈茶一挑眉,“真的有天山啊?我一直都以为是说书先生胡编的。所以,他是江湖人?”

“从天山来的可不一定就是江湖人啊,小茶!”金菁轻轻摇摇头,“他家在天山,经营马场的,倒是会两下子,也只是能防身而已。”

“那他上边关干嘛来了?买马?”

“要说聪明还是小天聪明,一语中的。”金菁笑呵呵的朝着薛瑞天挤挤眼睛,“但不是买马,据说是考察合适的牧场还是什么的,也是跟马有关的。但我觉得,就是他家里觉得这个孩子太聒噪,借机给扔出来的。这孩子年纪不大,那个嘴啊,叫一个能说,叭叭叭的,光听他一个叨叨了。”

“考察牧场……”沈茶点点头,“为什么住在这里?不是应该住在客栈?”

“走到半路就把钱袋丢了,能走到咱们这里,全靠着一张嘴,挣点散碎银子,也算是没饿死了。”金菁一脸无奈,“这么心大的孩子,家里能让他出来,也真是想的开,就不怕他回不去家?”看到沈昊林朝着自己挑眉,他轻咳了一声,“是这样,我们几个今天照例去劝说这里的租客搬家,让他们搬去我们租好的院子里生活一段时间,所有的开销都有我们来负责。像那种住几天或者半个月的,特别痛快的就搬走了。但长期住在这里的,就磨磨叽叽,死活都不肯搬。冯淼这个孩子是第一个答应搬走的,但没有马上离开,还帮着我们劝那些不肯走的人,说什么钱财是身外之物,自己的命才是重要的,万一风暴来了,房子塌了大家没跑出去,都会没命的。又说这个房子也不是你们自己的,这么心疼干什么之类的。”

“他这么说也很有道理,这正是我们担心的,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出。”看了一眼刚刚烧好的茶,沈茶站起身来给金菁盛了一碗,送了过去,同时还给他送了一碟点心,“只是,小菁哥之前说他是奇人,可现在也没有听到他奇在什么地方,只知道他很话唠了。”

“不要这么着急,马上就说到了。”金菁吹吹热气,喝了两口,“他不是一直都在劝那些不肯搬走的人吗?那些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搬走,但是他们需要见房东,房东让他们搬才能搬,毕竟他们付了房租给房东,万一对方不认账,他们就无家可归了。我们认为这个说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就让他们带我们去找房东,结果,除了那个冯淼之外,没有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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