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乘风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五十八章着甲,佩剑,长歌当宋,我欲乘风归,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他们原以为在这样高强度的行军下,叶安这个少年侯爷会是第一个顶不住的,未曾想他居然撑到了现在,还要加快速度赶往环州!

不谈别的,单单是这样的毅力,将门中的后辈翘楚也是难出其右。

几个人围在一起不知在嘀咕什么,叶安也懒得管,倒是铁牛一路上从未发过一声牢骚,紧紧地跟在自己的身侧。

因是前往动乱之地,朝廷赏赐了甲胄,兵刃。叶安得了一套山文甲和一柄青釭剑,山文甲乃是由三菱型甲片扎成的铠甲,最让叶安觉得神奇的地方在于,这文山甲乃是通过甲片与甲片互相枝杈咬错成甲,甲片制造精巧划,不需一个甲钉,不需一缕丝线。

一开始叶安还不信,但在拆开一段甲裙之后,整块的甲裙瞬间变成甲片,叶安大呼巧夺天工。

汉家老祖宗的智慧已经把榫卯结构运用到了甲胄之上,但这甲胄有一个缺点,或者说所有甲胄都有这个缺点,太重了些。

外形美观、穿着贴身、修补方便,这些都是文山甲的优点,但重量和成本也是极高的。

据陈琳说自己手中的这套文山甲价值百贯,乃是将军才有的配置,至于那口青釭剑压根与曹操赵云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剑上恰巧被好事的匠人刻上了青釭二字。

不过剑这东西在战场上的效率还真不高,大宋的军中除了将军和监军之外,谁会用这东西?劈砍不如刀,刺击不如枪,只有在单人搏斗的时候才能发挥它的致命属性。

因为两面开刃,正反皆可杀敌,还能刺击,可为是凶兵,但面对身上穿着护具,手持砍刀的敌人,那战力必定大打折扣,不如各种刀具好使。

但有一点,剑在汉家文明的地位中永远是魁首一般的存在,因剑轻盈灵动,刀则相对厚重,不符君子之气,故文人君子常常以剑为配。

古礼有云,君子必佩剑,直到汉代人们依旧有佩剑的习惯,否则何来“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之说?

叶安在马鞍上紧了紧腰间的青釭剑,边上的曹仪顿时笑道:“未曾想你这文臣也开始佩剑了?”

“圣人亦可佩剑杀人,为何我等不能效仿?”

叶安觉得汉家人从始至终都是尚武的,即便是文人亦是如此,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文人厌倦了单纯的尚武,也想要体现儒家文化的优越性,在不知不觉中丢掉了佩剑的习惯。

这实在是有些扯淡,连孔圣人都会拔剑诛杀“竞争对手”少正卯,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侯爷,圣人还会杀人?!”

铁牛满脸的惊讶,不相信的盯着叶安,对于他这样的粗人来说,孔圣人乃是天底下最善良仁慈智慧的圣贤,怎么会做出杀人的事情来?

缓缓降低速度,叶安笑道:“圣人为何便不能杀人?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别被迷惑了!”

“那叶侯就给我等讲讲被,路上疲乏的紧,但闻叶侯之故事,到也快意,范老倌不在你也无需必会嘞!”

曹仪显然比铁牛更感兴趣,缓缓的便靠了过去,就那副八卦的模样让陈琳很是不耻,但他自己也忍不住靠了过去,想要听听为何孔圣人是如何杀人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大唐:官居七品,开局获送万民伞

二手青椒

凡人之我来自玄黄大世界

我不是胖胖胖

穿进恶霸窝,她靠种田逆天改命!

对影三斜

侯门主母重生后,水泥封心

暮小鱼

八零之诡眼萌娃寻宝记

红枫秋意

穿成炮灰毒后,我把皇帝气哭了

夏虫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