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乘风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百零二章宋时秋收,长歌当宋,我欲乘风归,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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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着火锅,唱着歌,这怕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事,但叶安只想快些结束。

没办法,吃火锅不要喝酒吗?宋人喝酒就喜欢吟诗作对,而吟诗作到兴起的时候,就会以歌相合。

王钦若算是多才多艺,做出的词曲让人拍案叫绝,一句:“九重天阙梦掉臂,黄鸡白酒邻舍恩。”道出离别之意。

但你作诗作词还是好,可你扯着那破锣嗓子在那里叫喊是不是太过分了?!

吃饱喝足,又高歌唱和的王钦若潇洒起身,看着天上逐渐散去的雾气,微微一笑:“云开雾散时,老夫却要踏上回乡之路,也算是善终了不是?”

叶安叉手相送,王钦若欣然蹬车,但此时却有一匹快马疾驰而来,马上之人一身公服,白底黑靴,一看便知是宫中黄门。

“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王钦若接旨,王卿侍奉三朝,为先帝之重臣,辅佐官家有功,虽有失察之过,但罪不至出外,留品秩兼译经使,往传法院编篡经文。”

叶安惊讶的看向王钦若,而王钦若却微微苦笑:“圣人还是不打算放王钦若归家啊!”

黄门内侍宣读完旨意后,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叶安,随即笑道:“王公深受天家器重,视若肱骨,这次回京必受重用!”

待王钦若的老仆打赏过黄门之后,叶安不知该说什么,若是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这是刘娥念旧情,可事实上这是在要王钦若的老命!

一个即将油尽灯枯的人还让他做什么译经使,这是要熬死他啊!

但王钦若却知晓,这是在做给外人看,要把他最后的价值也给榨干,如此一来便能让外人看到,王钦若即便如此也深的天家的看重,天家仁慈无双于世!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只要王钦若还在朝中一日,王曾与吕夷简便都要坐立不安,朝臣们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弄得不知所措。

“小子,圣人在朝一日,官家就不得实权,如此便不是变法的时候,国朝法度在圣人看来就该稳如泰山,一旦过早触及,必会惊天动地!”

叶安微微一愣,随即便不再多言,在王钦若看来变法的最大难度在于刘娥,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最大的主力并不在刘娥身上,而是在朝中的利益。

双方的视角不同,对大宋的了解也不同,王钦若是站在这个时代的层面从当下的政局出发,而叶安则是站在了历史的高度上,他看到了整个大宋的历史,看到了那两次改革的失败……更清楚在改革失败后所面对的是什么。

或许自己不应该太早的推行变法,但循序渐进的准备却不能停,在叶安看来无论是范仲淹还是王安石,都是在变法前没有充足的准备,没有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而导致变法失败。

而他自己不会走这两位的老路,多做铺垫和准备,待社会矛盾加剧,朝堂之上的政治环境允许时,他才会大举进攻,在此之前对赵祯的培养和潜移默化的改变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无论是什么样的计划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这其中就包括了物质准备和思想准备,叶安是人,虽然有超越前人的远见,但他毕竟毕竟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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