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乘风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五十二章一切都在改变,长歌当宋,我欲乘风归,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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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来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制造业,又占据来陆上丝绸之路这个东西方文明之间的贸易枢纽,说实话这样还不能使河西的经济腾飞,那他就可以找一颗像样点的歪脖子树吊死算了。

河西的改变是惊人的,它已经不像一个封建王朝该有的样子,甚至与大宋都不太一样,这不是说人的变化,而是制度,学识,智慧的改变,甚至于寻常百姓,普罗大众的变化。

当一个工人在下班后与工友们在店铺中喝酒笑骂时说出一句:“想多挣钱去夜校,谁学的好合该发财!”的话后,此时才表带了河西发生的蜕变。

对于秦慕慕来说这就是一种信号,并且这样的信号越来越多,最让她觉得明显的地方便在于河西的瓦舍之地越发的少了。

女子嘛!再不济也能去工厂做工赚钱,甚至是去专门为女子开办的工厂挣钱,至于以色侍人……虽然在凉州府依旧存在,但那真的是一些为了赚快钱的女子才去的地方。

这个古老的产业和行当不可能被杜绝与避免,有市场,有需求,自然就会孕育而生,只不过凉州府的官府管的更多,不光要让那里的女子去医院检查身体,还要保证她们的权利。

秦慕慕非常欣喜与这些信号的出现,这些东西都是她与叶安期盼已久的所在,她相信这样的信号只会越来越多。

来自八刺沙衮的文书送至,秦慕慕习惯性的将丈夫写给女儿的信给挑拣出来对身边的方林月道:“长女受宠连我这做夫人的都嫉妒,不过叶安在这方面还是能一碗水端平的,其他几个孩子的信也都有,派人拿去分了吧!”

说完便在方林月希翼的眼神中拿出湖蓝色的信封道:“这是你的。”

“我就知晓侯爷不会忘记我!哈!”

眼前曾经的侠女如同少女般的跳脱离开,秦慕慕忍不住摇头苦笑,叶安用不同颜色的信封给不同的人写信,女儿喜欢粉色,方林月喜欢湖蓝色的,而萱儿喜欢红色的,艾米喜欢深蓝色的……

拿起属于自己的橘红色信封,秦慕慕翻开便瞧见开头满是让人脸红的甜言蜜语,相比于这个时代的男子,叶安的情话水平可以说是相当出色,而有些肉麻的称呼也让人脸红。

尤其是在方林月第一次发现叶安用“亲爱的蜜糖”来称呼自己时,那副嫉妒之火喷薄而出的模样让秦慕慕一边脸红羞臊一边得意洋洋。

当然,从那以后方林月也要属于她的书信了。

将属于自己的书信打开,暂时跳过属于两人之间的情话,秦慕慕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碎叶城的中带有独特文化的异域风情,也看到了那里对河西制度的迫切所需。

没错,河西的发展和模式已经被称为河西之制,不光碎叶城需要,疏勒城,巴尔思汗城等等安西之地的城池都需要。

一种制度的出现对一个地区的改变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河西之制那么的高效,那么的让人着迷,就像黑夜中熊熊燃烧的“篝火”,不断的吸引所有的飞虫前来,只不过这个篝火并不会伤害飞虫,而是给他们提供温暖与庇护。

其实从根上叶安与秦慕慕两人都是在利用自己的知识做出改变世界的举动。

他们二人并不知道自己在具体做什么,只是凭借数千年的发展规律来推进河西的进步,正因如此也使得两人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能将河西变得如此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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