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血凌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十四章 上门还钱,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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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且稍等,待咱去村里借来纸墨笔砚给四郎写字,也让咱涨涨见识。”听到凌云会写字,杨华猛地站了起来。
眼看着就要大步流星向门外走去,凌云眼疾手快道,“舅舅,不用纸墨笔砚,我们到院子来。”
杨华不解,跟随凌云来到院中。
凌云找来一根树枝,蹲下便写“凌云”两字,另一边又写下了他母亲的名字“杨英”。
杨华自然是惊得说不出话来,愣了好久,随后看向舅妈,后者抿着嘴点了点头。
看到舅妈的确认,杨华回过神来欣慰的对着凌云说,“好好好,真是个好小子,不愧是小英的孩子。”
他看不懂字,自然是不清楚凌云写的什么。
当然他是知道“杨”这个字的,但预防万一,他没有第一时间开口,而是跟舅妈确认后才缓缓道。
“婉儿,你瞧瞧你外甥儿,是不是与其他人不一样。”于是杨华看着旁边的妻子,笑吟吟道。
罗婉儿微笑着点了点头,“是啊,四郎这孩子看着就聪明,将来啊,肯定有出息。”
舅妈毫不夸张的一番赞赏,让一旁的凌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暗叹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的感觉吗?
好像我一直也都是别人家的榜样,前世他也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还是个一流大学。
在村里谁人见到他不得夸上两句,那时候的他怪腼腆,被人一夸,就害羞的低下了头,不知所措。
他奶奶走在村里也是,村头村尾有事没事终归把他挂在嘴边,说她孙儿有出息了,将来可以享福咯,说不定还会将她带去大城市享福咧。
每当这个时候,他奶奶总是说,不管出不出息,孩子能平平安安长大最好,不求他大富大贵,只求他健健康康。
现在想想,健康确实很重要。
杨华看到自己媳妇也同意自己的看法,不禁得瑟起来,“果然身上流淌着我们杨家的血,就是跟其他人不一样。”
“四郎,切勿骄溢,来日应当多加用功,到时考个…考个什么来着?”杨华话到嘴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顿了一顿,瞪着眼睛传情地看向舅妈,似乎在说什么。
“考个状元回来,到时候也让你舅舅沾沾光。”舅妈顺着舅舅的话说了下去。
有着舅妈的解围,杨华丝毫不觉尴尬,而是再次激动起来,“对对对,你舅妈说的对。你小子日后可要用功些,到时候考个状元回来,让舅舅我沾沾光,也给村里那群没远见的家伙一个重重的耳光。”
“外甥定当多加努力,争取考个状元回来,也好孝敬您和舅妈。”凌云规矩的稽首拜谢。
“哎,自家人,别整那些外人的规矩,在舅舅家和在自己家,别无两样,没有那些繁琐的规矩。”
杨华一看到小小年纪的凌云就学读书人那一套,生怕他被学堂的夫子带呆咯,急忙纠正。
“外甥知道了。”凌云点头称是。
一旁的凌大仁虎躯一震,心想我还在这呢,你当着我的面夸我老婆孩子,直接把我忽略。
你这样礼貌吗?
就算那小子再优秀,那也是老子的种,这样想着郁闷的心情倒是宽慰了些许。
“你小子,真是生了个好小子。”
转过头来的杨华,欣喜若狂的他一巴掌拍在凌大仁肩膀上,“啪”的一声,真是虎虎生风,疼得凌大仁直咧嘴。
凌云看着那重重的一巴掌,听声音都觉得疼,不禁身体一抖擞。
“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躲在后面做甚,也来瞅瞅你们弟弟写的字,看看人家多能耐,再看看你们俩,忒丢人。”
为凌云感到高兴的杨华,看见站老远的两人,也不忘出声呵斥。
两人看见凌云会写字,自愧不如,被他爹一番奚落,哆哆嗦嗦站在一边低头沉默不语。
见状杨华直接拍了一巴掌他表哥杨虎的头,痛得他呲牙咧嘴,尴尬的在哪傻笑。
杨虎是凌云的表哥,今年十二岁,皮肤黑红,浓眉大眼。
个头比他高出半个身子,破旧麻布内,隐约现出凸起的一块块精壮肌肉,为人心眼憨实。
杨丽则是他表姐,比他大两岁,皮肤也有些黝黑,不过跟杨虎相比倒是白上许多。
脸蛋微尖,乌漆漆的大眼睛,眉目清雅,长相精致,长得像他娘,让人瞧着有种清新脱俗的感觉。
不过她好像有点怕生或,自从他们进门,她一直低着头不敢看,只是稍微抬头偷偷瞄一眼。
看着杨华在教训儿女,凌云隐约看到凌大仁,露出若隐若现的笑容,有种幸灾落祸。
“走,咱兄弟今天一定要痛痛快快喝酒,倩儿你多炒几个下酒菜,我要跟我这妹夫好好喝几杯。”
“好了,你们俩同弟弟一起玩会。”
“弟弟走,我们去玩。”杨虎开声,拉着凌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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