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血凌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二章 曾几何时,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自卑离去?
不,这不可能。
凌云心里虽然对洛景同的话耿耿于怀,但表面依旧从容自若,仿佛没有丝毫压力,反而云淡风轻向其发问道,“岳父大人,小婿在想,不知您是否听说过一句话。”
洛景同有些惊讶于凌云的承受能力,这般羞辱,竟然没有恼羞成怒地离开,这份临危不乱,倒是难能可贵,不由高看他一分。
就这样坐在案桌前,静静看着他,似乎想知道,他要说什么,他还能说什么。
话说凌云哪有不怕,只不过是硬着头皮撑着,果然家境一般就是被人瞧不起,无论是古代还是后世,门当户对是那么重要。
不过既然洛景同给机会,他就不能错过,琢磨片刻,缓缓说道,“岳父大人,小婿虽然平民出身,但我三岁识字,十岁童生进而秀才,十三岁举人,若不是因为家中惊变,如今怕已是进士及第。”
“岳父大人,可曾听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小婿如今确实一无所有,但凭小婿的资质,进士已是囊中之物,想来有朝一日也能入朝为官。”
“这些可能岳父看不上眼,但小婿想表达的是,岳父大人可知,天依想要的是什么?难道是功名利禄?”
“小婿想说,天依想要什么,小婿定当为她做到什么,若是天依在乎功名,小婿再此立誓,将来定当封侯拜相!”
凌云喋喋不休,说了一大通,但他也不确定洛景同是否认同他的话,因为没有成功,哪怕他说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仍显得苍白无力。
人只有在成功,位居高位之时,他说的话才具有说服力,像他现在,不过是区区举人,以至于他说的话,也不过是空口说大话罢了。
只是令他没有想的是,洛景同并没有第一时间出声呵斥,反而脸上露出尤为震惊的表情,紧接着脑海中不断重复他的话。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封侯拜相。”
这些话,从眼前这个看似无赖的口中说出,确实让他感到震撼,原先还以为这人,只不过是知道耍泼皮。
现在看来,倒也未必,这番慷慨激昂,壮志凌云的话,寻常人如何说得出来,想他与其一样的年纪,也不过秀才身份,绝非说得出这等话来。
其实他最在乎的还是凌云那句,“天依喜欢什么,那我便为她去做什么。”
这简单的一句话,却犹如惊雷,在他耳边不断回响,让他为之动容,曾几何时,他也曾为一个人许过类似的承诺,只是到头来,却又什么都没剩下。
最初的赤子之心,早就遗忘在岁月的沉沦当中,渐渐湮灭,最终烟消云散。
“哼!如此能言善辩,不若做到了,再到老夫面前表现,如今一无是处,只知道口若悬河,大言不惭,当真不知羞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