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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打算金盆洗手了,为了晓晓,也为了我自己,为了找回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为了给晓晓一丝家的温暖,我毅然决定将所有业务全权交付给蒜头打理,我开始学着像冬哥一样尝试着去适应别的工作,跑售销、卖彩票、送煤气罐、卖路边烧烤等等……各行各业几乎都被我尝试了一个遍,当然我没有捅过下水道。后来自认为肚子里有几滴墨水的我开始进军到写小说的领域,写小说是一件要耐得住寂寞的事情,当然我写小说不是为了赚钱,或许从一开始只是单一的为了辅导女儿的写作能力,因为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榜样是最好的教育”,事实上也证明了,当我在专研某一项事物的时候,女儿也同样的会对那项事物感兴趣,所以我要身体力行,为晓晓做个好榜样。后来写小说就逐渐演变成我生活中的一部份兴趣,慢慢的我的性子开始沉淀下来,没有了浮躁,没有了暴戾,思想上也得到了一定的升华,由于女儿也逐渐被我培养了相同了爱好,所以她开始亲近我,每天,我接她上学放学,到了晚上我们一起搞创作,节假日有我陪她一起过,偶偶去冬哥家串串门,【也就是混饭吃,做饭那项技能一直都是我的硬伤,所以晓晓也吃过不少方便面】即使是这个家庭中缺失了一部份也没有让她感受到有太多的不安,我和晓晓就那样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直到某年的冬季,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那一年的冬天,天空飘起了久违的毛毛大雪,雪很大,大地、山涧、枯树、屋顶无不一片白茫景致,应冬哥一家相邀共赴当地知名五a级旅游景区“大佛山”,之所以选择在假期去大佛山游玩,是因为那个时候冬贝贝正好放寒假了,闲在家里只顾整天活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不能自拔,所以她妈眯,也就是田思思就看不惯了,与冬哥几经商量下便决定带贝贝出去滑雪,一来可以强身健体,二来可以亲近大自然,这三来嘛……当然是冬贝贝又可以名正言顺的占我便宜,好吧!我和晓晓也一同去了,而且是全副武装,身体被包裹得像一个粽子,晓晓是带着任务去的,完了我要求她写一篇以户外旅游为题材的千字作文,而我同行的目的除了变成陪衬,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买买买,谁叫我家开的银行呢!
“庄叔叔,我要吃水果。”冬贝贝撒娇,十几岁的大姑娘了撒起娇来像个小孩。
“买。”我毫不犹豫。
“庄叔叔,我要吃辣条。”
“买。”
“庄叔叔,这个帽子好漂亮。”
“买。”
“庄叔叔,给我买这件衣服吧!好漂亮,上面还有好多水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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