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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挂在店门外的铃铛又轻轻响了一声。
老板拉开店门,冲连恰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店里的桌椅已经安静下来,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桌布一动不动地铺着,和几分钟之前的热闹大相径庭。
连恰不知道进来之后该坐在哪里,但看着老板往吧台后面走,她就也跟着过去,挑了一个看起来最顺眼的高脚凳坐上去了。
甜品店里不卖酒精饮品,但因为厨房是开放式的,就在外围修了一圈吧台似的的桌子,摆了几个高脚凳——这是时常被人疯抢的位置。
老板站在厨房里,环着双臂想了一会儿,写了一张便签纸递给连恰:[你有什么不吃的东西吗]
“没有。”连恰诚实地摇摇头,“我不挑食的,只有以前吃不下肥肉,但是长大了也就好了。我爸一直说我特别好养活,给什么吃什么。所以什么都行的,没关系!”
[红茶]
“好啊好啊,我很喜欢喝呢!在家也老是泡。”
老板点了点头,抬手向后,把束着长发的发圈解开了。
连恰还没来得及感慨长发及腰,老板已经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根木簪子来,三下两下挽起头发,绕了几绕,簪子一插,一头长发就被牢牢地绾在脑后。
“……”连恰目瞪口呆,“好厉害啊,老板先生,你会用簪子啊!”
“……”
“而且,老板先生你这么把头发盘起来,很好看呢!”
“……”
“我每次看见会用簪子的人都觉得很厉害,就那么一根,但是就全都固定住了,而且都动作特别快,唰唰唰的就盘好了,觉得是门技术啊。”
老板挽起了袖子,系好扣子固定好,这才又摸出钢笔,写了两张便签纸推过去。
[用簪子比较快。]
[不必一直喊我老板先生,我叫蓝森,你的名字是什么]
“哦哦……”连恰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一起捏住纸片,平举眼前,看起来颇为虔诚,“那,蓝森先生我叫连恰,连续的连,恰好的恰。”
蓝森点了点头,用一个玻璃小茶壶泡好了红茶,倒进装饰着蓝色花朵图案的白瓷杯里,白瓷杯放在同样图案的白瓷碟上,碟边摆了一把精致的小银勺。这一套又被放在一个大一点的圆形木托盘上,托盘内放了一小杯牛奶和一个圆圆的砂糖罐子。
圆托盘被无声地摆放到连恰面前——就像甜品店营业时,老板把甜点端给任何客人时一样稳。
摆好后,小银勺刚好在连恰的右手边。
连恰把牛奶都倒进了红茶里,一边拿小银勺搅拌着,一边捎带好奇地注视着蓝森。
因为对方不着急,于是她也不着急了。吃饱了饭再慢慢说,这样挺好。
蓝森从冰箱里翻了一颗西红柿,一颗土豆,几段芹菜,几朵香菇,还有半盒生鲜鸡胸肉出来。芹菜和香菇被泡进水盆里,西红柿被暂时搁在一边,土豆被搓洗干净,麻利削皮。
削皮刀就像是有节奏一样,嚓嚓嚓嚓,土豆皮就成片剥落。
“好厉害啊。”连恰捧着红茶杯子,真心实意地赞赏。
蓝森不解地看了连恰一眼,但他在做饭的时候不方便写字,于是他便继续切着土豆块,任由这个姑娘坐在那,用一种既像是欣赏,又像是观察的眼神注视自己。
他很习惯视线,因此并不觉得多么困扰。
“蓝森先生你切菜好稳啊。”
“……”
“……这就是,传说中用勺子刮一下再剥西红柿皮的技术吗!我在家里也这么试过,结果还是把西红柿抠得坑坑洼洼的,皮根本撕不下来啊,可能是我刮的姿势不对吧……”
“……”
差不多搅匀了,连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加奶红茶。
“呜哇,好喝……”
蓝森又看了一眼连恰,对方端着茶杯,微微瞪大了眼睛,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杯子里的茶,过了几秒,又很认真地抿了一口,眯着眼睛一脸满足。
他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泡的红茶是否值得这样的称赞,最后的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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