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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手塞姆在经历了白天那场远算不上惊心动魄的打斗之后,被治安官们带走协助调查了半日有余,最终被判定无罪释放。
在原初位面的法律里,判定有罪无罪的标准并非依据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大小,而是只看事情的起因如何。因为地精胖子偷钱在先,律法很自然地向着塞姆这边倾斜,即便差点儿把那家伙打成残废也不会受到制裁。
经过白天一天的折腾,从治安大队离开之后,塞姆就径直来到了西郊唯一的一所酒吧里,看看美女喝喝酒,一直喝得酩酊大醉,半夜时分才终于晃晃悠悠地从里面走出来。
路过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公园,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孩子叫住了他。
“叔叔,我刚刚被一只狗咬伤了,离家还远,能不能先去你家里包扎一下?”瘦小男孩怯怯地问。
作为一个非职业打手,塞姆虽然看上去有些蛮横,实际上也受到了自己母亲的影响,不时会冒出一些恻隐之心。
此刻他虽然觉得这孩子的模样和声音有些奇怪,但是因为对方的手臂上确实在不停地朝下淌血,情况紧急,所以并未细想,赶忙招呼着他回到了店里,那儿有之前备下的疗伤药水。
当塞姆进屋的时候,并未发现身后男孩的眼睛里面闪出一抹异色。他只是忙着将药水拿出来,笨拙地用将男孩的胳膊从袖子里面抽出来,想要将药水涂抹上去。
但是这时候,塞姆又一次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儿。看对方的身材,大概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但是胳膊上却已经有了一层比成年人还浓密的体毛。而且,因为帽子的有意遮挡,塞姆根本无法看清这孩子的脸。
昏黄的烛光下,男孩腰间的一个闪光的东西引起了塞姆的注意。这个脑子不算灵光的健壮男人即便再迟钝,当看到对方将手不自然地朝那把反光的匕首摸去时,也明白了危险近在眼前。
“干什么!”
塞姆一声响亮的巨喝,整个身体快速地朝后退去。地精艾斯先是一怔,然后迅速抽出短刀,直朝塞姆的喉咙抹了过去。
动作之快,几乎让人无法看清。不过毕竟在业余格斗界混了这么多年,塞姆的应激性反应还算不错,借助面前桌子的反作用力到了远处,顺势将旁边的沙发抄起来横在面前。
对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来说,出现一击不中的情况并不会影响后面的发挥。几乎毫无间断地,艾斯利用短匕开始了第二次攻击。凭借着身材瘦小的优势,被塞姆当作障碍物的东西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所有的反击也都被轻易地化解了。
慌乱之中,塞姆从旁边拿起一根平日里用来取放高处商品的纤细木棍,趁着对方将注意力集中在面前最后几个障碍上的时候,飞快挑落了他头上的帽子。
一张青色的的丑陋面庞出现在塞姆的面前,在黯淡的烛光下备显诡异。
“嘿嘿,害得达斯科被无辜关了一天的王八蛋就是你?”地精艾斯的喉咙里面发出怪异的笑声,“本来今天我们打算先解决掉那个该死的光明生物,然后再来解决你,没想到你却自己送上门来了。看这样子,今天我可以独自去达斯科那里领取一半的酬金了。”
本来在看到这家伙丑陋畸形的容貌时,塞姆还觉得异常恐惧,但是当听到他竟然是白天那个偷东西的混蛋派来的杀手时,头部突然迅速地愤怒充血。
“就凭你?”塞姆一声怒吼,全身的肌肉像是听到召唤般地鼓胀起来,然后看准对方的头部,上去就是一拳。
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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