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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藤瑶山,自成化元年(1465年)宪宗皇帝派韩雍率兵十六万对大藤峡农民军的根据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围剿以来,便在当地颁行了“军卫法”,军事设施星罗棋布,由此,朝廷利用广西不产盐的现状对大藤峡地区进行食盐禁运,严重影响了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在当地有一两盐一两银之说。
广西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主体为壮族,人数较多的有瑶族和汉族,瑶族由于居住在山区,必然是高山密林,居住房屋也是比较简陋,大多数是穴居,就是住在洞穴里,或者是“木寮”。所谓“木寮”就是树枝木头弄成的房屋。可以想象,大明此时广西瑶族人居住房子,如鸟居住在树上鸟巢一样简陋。瑶民也在歌谣中记载了居住环境的情况:“王瑶子孙,居住高山草岭……日月照见,所闻禽兽之声;青山石壁,所听饿鬼之声;荒地冲中,常闻野狸之叫,仍系徭人之业,栽种养活,永远本分。”就是说在高山草岭中居住,经常听到动物禽兽的声音,以及饿鬼的喊声,以及野狸的叫声。
虽然瑶族住宿条件简陋,但比之前的居无定所与四处漂泊,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从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到古代广西山区的穷苦,也只能给瑶族提供如此简陋的居住条件。瑶族人在山地上,主要种植芋头、木薯、菽、豆、粟等旱地作物,另外也种植旱禾(又作畲禾,是旱稻的一种)。瑶族人喜欢大规模种植旱稻,也是因为旱稻用水量比较少,投入的劳动力小,产量高,自然成为没有水田的瑶族、壮族村民所青睐,也是他们日常吃饭的重要途径。伴随着旱地农作物红薯、玉米、土豆等杂粮的传入,使当地瑶民摆脱了水稻“无水则死”的尴尬状况,即使在山岭与石山地区也能开发种植这一类杂粮作物。
大藤峡地区则以瑶族为主。明朝的官员总是向瑶、壮族人加倍征收钱粮,并让他们向官吏们进贡一些鸡、鸭、鱼、酒,这还不算,这些少数民族还经常受到一些小吏们的敲诈勒索,投诉无门的被逼到卖妻卖子来维持生活。回看大明从永乐起,朝廷的统治方式就是以血腥的屠杀手段来加强统治。
原因是因为朝廷把这些少数民族定为未开化的蛮人看待,别说相互尊重了。大藤峡地区本来是没有土司制度,但是随着镇压民众反抗的需要而迅速建立起来,在土司的统治下,当地的瑶族不仅需要缴纳沉重的赋税和服劳役,而且生杀大权操于土司之手,随意戮杀的情况极为常见。各地官府不仅纵容这种行为,而且公开霸占田地,横征暴敛,官吏贪污之风盛行。
要怪就怪明朝在广西的官员太荒唐,把这些少数民族说成是无所不做的盗贼,造成了瑶族跟汉民的对立,相互不通市,不通婚,每当有瑶民进入集镇后,瑶民就群起哄抢商铺,这样就造成了地方官府跟瑶民的对立。
章子俊上言道:“要根治大藤峡地区瑶民的反抗情绪,除了提供充足的食盐外,还要免去赋税和服劳役,让大藤峡地区瑶民自由经商,自由交换山货,自由耕种土地。用通商的办法慢慢地相互交通,圈起来起到感化之效,试想这些瑶民有自己耕种的土地,能在集市上交换到充足的食盐,没有了当地官府劳役及赋税,这些瑶民有了生活保障,为什么还要抵抗朝廷。为了更好地加强管理控制和约束,建议朝廷把扶植起来的土司,每隔三年让当地瑶民自由推举选出来,任期满后再推举选出新的土司。这样就能把原本针对官府的许多矛盾在瑶民中自行消化掉,以瑶民治瑶民,而当地官府只是起到一个终裁者的身份,久而久之就会在瑶民心中竖立起对官府威望。”
因连年的战乱,大藤峡地区瑶民男性人数相对减少,女人担负起了种地、养猪、养鸡、做饭、砍柴一切活儿,失去男人的寡妇家庭也多,好在瑶族是族居,当一家没有男丁后,就会有叔伯哥嫂自动顶替上来做主,瑶族婚俗实行一夫一妻制和族内婚制,少与他族通婚,也无纳妾现象,早婚比较突出,但婚后一般都能和睦相处,极少离异,丧偶再嫁也不受歧视。
这一天来自昭平的莫掌柜跟平时一样,驱赶着三匹驮马,行走在崎岖的马帮道上,要在天黑之前赶往平南。关于昭平是大明洪武十八年(1395),太祖撤销龙平县并入平乐县,其地设昭平里和马江里。万历四年(1576),神宗分平乐、富川两县一部分复置昭平县。自始,昭平县名沿用至今。万历五年,又划贺县招贤里之西水樊家4屯及苍梧、藤县一小部分入昭平,仍隶平乐府属广西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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