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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希广没有分兵去抓爬绳梯的人质,因为有筱箐一姐当关,再加上皇城卫兵箭矢掩护,即使分出千人,也不见得有成效。如今卡住城门等候援军,才是重中之重……
假如京城百姓没有筱箐保驾护航,宋希广到是不介意派个百十人去抓人质当挡箭牌。
周兴云等人很威武,一字长蛇阵排开,恭候两万叛军大驾,只可惜……人数与气魄成反比,孤零零的六人站在城桥看似很萧条。
“只有六人就想妨碍我们进军?”率先抵达城桥桥头的三百叛军,忍不住讥笑周兴云等人不自量力。
“六个人怎么了?六六大顺没听过吗?你知道666是什么意思吗?好好的人不当,偏偏要做叛军走狗,脑壳被驴腿暴击了吗?家中父母要知道你们助纣为虐,绝必气出一口老血。总之……对付你们一群杂兵,六个人足够了!”周兴云威武霸气的举起手,背朝身后城楼上的韩枫喊道:“小枫,给我一杆枪!我要教他们做人!打醒这群反骨仔!”
“云兄接好!”韩枫接过身边士兵的长枪,猛地向周兴云投去。
周兴云耳闻风声凌空后翻,潇洒的接住长枪,随后耍杂技似的旋舞数圈,横枪指向前方:“对付你们一群杂兵,我一个人足够!”
“咧,你刚刚才说过六人的。”莫念夕搞不懂周兴云为何一句话说两遍。
“我觉得对白改成‘一个人’比较帅,所以才重复纠正嘛。大家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
“你会用枪吗?”维夙遥倒是很好奇,她从未见过周兴云用枪。
“一寸长、一寸强,镇守城桥用小强,我觉得长枪可以的。”周兴云为什么用长枪?理由其实非常简单,就一个字……帅!什么一寸长一寸强,镇守城桥用小强,都是瞎几把胡扯。
韩枫身穿铠甲站在城楼,帅的跟个银枪白马小王子似的,周兴云羡慕妒忌,只能拿杆枪充场面,挑起杆、就是干!
“死到临头还嚣张!众士兵听命!雁形阵、顶盾冲锋!”叛军百夫长一声令下,三百余士兵立即拉开阵型,高举手中方盾大喝一声,以V字队型一鼓作气往前冲锋。
训练有素的士兵,宛如万马奔腾,顶着盾牌全力冲锋,浩荡声势不禁让周兴云感到骇然。
攻城略地与江湖打斗的氛围截然不同,前者井然有序,后者一片混乱。
士兵虽然都迈开脚步快速奔跑,但阵型却非常稳定,三百人雁形阵举盾冲锋,既可以防止城墙上飞矢,又可以包围周兴云六人。
而且,叛军根本不需要陪周兴云耗费功夫,他们只管分出一部份人,顶盾围堵周兴云六人,其余人则跃过城桥,找宋希广汇合即可。
说白了,叛军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攻下皇城大门……
“气势汹汹像群思春期的疯狗一样,真以为输出能靠吼吗?”周兴云默默握紧长枪:“开始干活了!我们的任务是杜绝所有叛军跃过城桥!随我上!”
说罢,周兴云一马当先脱颖而出,绮郦安、维夙遥、娆月、莫念夕、轩辕崇武,则紧随而上,以锥形阵迎战三百叛军盾刀兵。
尽管周兴云等人在数量上,陷于绝对劣势,但他们身怀武功,比普通的士兵厉害不知多少倍,说能一骑当千都不足为奇。
普通的士兵多是莽夫和三流武者,单兵战斗能力,远逊于武林高手,因此他们结阵而行,以团队协作弥补缺陷。
只是,在绝对的武力面前,叛军凝聚的战队,就有点不够看了。
叛军百夫长显然太小看周兴云六人,见他们只是二十左右的少年少女,以为他们再厉害也不过尔尔……
谁知道,当双方接触交战,叛军百夫长才恍然大悟,为何仅有六人,他们就敢殿后,在城桥上阻吓万人大军。
“就凭你们三百人,也想突破我们的防线?”周兴云运行增强版的碎星决功体,将内力灌入长枪,如同一枚炮弹落入冲到敌人面前,奋力往前横扫。
长枪抨击在敌兵方盾上,仿佛棒球全垒打,如石击卵般撕裂阵型,一股脑将叛军掀翻,枪芒后劲更是卷起一道龙卷风,连带周边的叛军统统吹飞。
“哇啊!”气势如虹的敌兵,霎时间乱了阵脚。
一眨眼功夫,周兴云便将十余名士兵震飞,叛军百夫长立即明白,这群年轻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是万夫长级的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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