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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有多少人,多少丁壮,多少牲畜?”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牲畜,太多了数不清!”吐谷浑牧人摇了摇头:“不过丁壮很少,大部分都是女人孩子老人,能拿起武器的丁壮十个人里面也没有一个!”
“十个人里面也没有一个?”阿史那道真笑了起来:“那可是太好了,对了,你知道吐蕃人的首领是谁?”
“是弓仁郎君,钦陵首领的长子!”吐谷浑牧人答道。
“哦?如果你见到他的话,能够认出来吗?”阿史那道真的眼睛露出锋利的光。
“能够!”吐谷浑牧人舔了下嘴唇:“一路上他都骑着马从前头到后面,又从后面到前面,唯恐有人掉队!我们几个都认得出他!”
“太好了,牵三匹好马来!”阿史那道真大声道:“你们几个都跟我一同去,只要能抓住钦陵的长子,每个人都赏十匹好马!”
一千名突厥骑兵立刻被挑选出来,吐谷浑牧人得到了好马还有新斗篷,它用刚刚鞣制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突厥人的习惯,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阿史那道真跳上马,大声道:“吐蕃人距离只有我们一日的路程,行列有数不清的牛、羊、马,女人孩子,却没有保卫它们的战士,这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
马背上的突厥人发出一片欢呼声,有的人甚至拔出钢刀,在头顶上挥舞,尖利的口哨声在山间回荡,对于这些唐军的仆从军来说,战利品就是他们唯一的报酬,经历了长途跋涉的辛苦,收获就在眼前,这叫他们如何不欣喜若狂呢?
“吐蕃人的首领是钦陵的长子弓仁,任何抓住他的人,都可以到我这里领取五百匹绢的赏赐!”阿史那道真提高了嗓门:“草原上骁勇的狼们,猎物就在眼前,不要让他们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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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走过花石峡,风逐渐变得小了。弓仁拍打了一下自己的斗篷,将上面的积雪扫落,前面就是星宿海了,那里的地形复杂,他可以让牲畜和百姓们分散开,隐藏到那无数的湿地和港汊中去,再过些时日,不少芦苇已经长起来了,也许有一部分人会落入唐人手中,但大多数人可以逃生,唐人是没有时间在这里和自己捉迷藏的。想到这里,弓仁就觉得自己的肩膀轻松了不少。
号角声打断了弓仁的思绪,声音很微弱,听起来很像是低沉的呜咽,他皱起眉头,转过身向刚刚经过的峡谷望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号角声变得更加响亮,吐蕃人的行列变得骚动起来,几个少年端着长矛匆匆跑过。马匹有的嘶鸣,有的喷息,婴儿在不安的啼哭,甚至连男人们也不安起来。
“唐人追上来了!”一个军官低声道。
“不!”一个满脸伤疤的老兵摇了摇头:“是突厥人,唐人驯养的恶狗!”
“突厥人?”弓仁皱起了眉头。
“不错!”那老兵点了点头,他从弓袋里取出角弓,一边开始上弦一边说:“自从四十年前突厥人的可汗被唐人打败之后,唐人天子便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突厥的可汗,突厥人就沦为唐人的狗,他们的贵族武士守卫唐国天子,每当唐人出征时,突厥人就骑着马随军出发,就好像猎狗跟着主人一样!”
“逃走吧!”方才的军官对弓仁道:“我们不可能打赢的,突厥人都是骑兵,如果晚了就来不及了!”
“这倒不用着急!突厥人和唐军不一样,他们打仗就是为了战利品。”那个老兵已经上好了弦,他一边整理盔甲一边笑道:“这里有太多可供抢掠的东西了,突厥人抢掠战利品还来不及,哪有心思追人?”
丢掉这些我应该保护的人,只顾自己逃命?弓仁的口中满是苦涩的滋味,他看到行列里乱作一团,十几个爬上光背马匹的少年挥舞着长矛,竭力想要向号角声传来的方向冲去,甚至后面还跟着几个背着角弓的壮妇,不过这反倒把道路挤得水泄不通,乱成一团。
“混账,你们这是想去哪里?”弓仁绝望的呻吟道,他向那伙少年大声咆哮:“给我滚回自己的家族去,你们没长眼睛吗?行列都被你们冲乱了!”
“我们要去和唐人打仗,保护自己的部落!”少年们大声喊道。
“我们还没死光,轮不到你们这群还没长胡子的小家伙!”弓仁骂道:“现在给我滚回你们妈妈身边去,保护好她们和孩子们!”说到这里,他转过头对那个军官:“你召集所有的丁壮,拿起武器去峡口集合,至于你!”他转向那个满脸伤疤的老兵:“你去告诉各个部落,立刻散开,前往星宿海的浅滩湿地,唐人难以前往的险阻之地,很快我的父亲就会带领大军回来了!”
“这件事情交给一个娃娃就可以了!”那个老兵满不在乎的笑道:“郎君您身边应该还有一个空位给我这把老骨头吧?”
“好!”弓仁觉得自己的喉咙有点哽咽,他强迫自己笑起来:“我的马快,你到时候可千万不要落下了!”
讨论区有人问我是不是全职写手。不是,写文对于韦伯是业余爱好,所以更新时常不规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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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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