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潇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四章 寒风弄月动边城,逐仚,青衣潇然,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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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心中知晓,即便他不出手,这秦将军也不会有性命之忧。或许他真是多此一举罢。
“陈兄弟,你咋跑到这儿来了!”丛征四处寻找叶凌,总算在城墙上见到。
叶凌笑着挥挥手:“来尝尝这烈云烧!”
“啥?烈云烧!”丛征自是知晓此酒的名头,赶紧跑过来,喜道:“这酒要不是生死大战前后,可绝对喝不到!”
叶凌闻言一愣,随后将烈云烧递给丛征道:“喝吧,这是秦将军送的。”
“秦将军?”丛征想了想,方才了然道:“我听张将军说过,你救了秦将军的命,他送你酒也应当。”
“你知道秦将军的事情吗?”叶凌突然问道。
“秦将军啊,”丛征迫不及待的先灌下一口酒,这才缓缓道:“我们都不知道秦将军的名字,在我们来之前,他就一直守着这座城。我听张将军说过,在他到这座城时,城头只有秦将军一人。”
叶凌又问道:“为何军中会有女将?”他神识强横,早就看出秦将军是女流之辈。
“女将?”丛征挠挠头,不解道:“军中何时有过女将?我们这里又不是大衍王朝。”
大衍王朝女皇为尊,国内女子也同男子地位一般无二,因此这为官为将者,也不乏女流。
叶凌了然,或许正因如此,那秦将军才会带着面具吧!
夜风更盛,丛征喝光了酒,有些微醺的道:“也不知道我那没洞房的媳妇儿改嫁了没有。要是我能活着回去见她就好了!”
说着话,他从贴身的衣物里小心翼翼的取出来一个荷包,上绣着“平安”二字。他給叶凌炫耀道:“这就是我媳妇儿给我绣的,多好的针线活儿啊!嫁给我真是苦了她。”
“我都想好了,等这次仗打完,就回去跟她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从军了。我爹娘年纪大了,我得给他们养老送终。”
“我还要和媳妇儿生好多孩子,教他们读书认字,绝对不叫他们当兵,我舍不得!”
“要是现在就能回去,该多好啊!”
丛征渐渐睡去,嘴里还呢喃说着梦话,似乎真与媳妇儿梦中相会了。
叶凌微微一笑,但不知这两军对阵,数万里之遥,又有多少将士思乡如此,归心急切。可最后,真正如愿以偿的,能有几人?
夜风愈冷,叶凌将丛征背起来,走下城墙,回到了营帐当中。
安顿好丛征,他盘膝坐在席上,试图调动周身道力,只可惜经脉断裂,无可运转。他几番尝试,徒劳无功。
再一睁开眼,天已微微放亮。他似乎感觉到什么,急忙走上城墙。
城墙上,一身寒甲,面带金具的秦将军身姿挺拔,远眺城外。
天地交界之处,一条黑线缓缓向前推进,不断变粗,直至见到密密麻麻的兵士,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前,每踏一步,大地也与之共震。那手中长枪散出的寒光,竟也能冷了这片大漠。
叶凌昨晚听了丛征的话,便已知晓今日将有血战,不想来的如此之快。
秦将军余光看到叶凌似乎有些诧异,随后又道:“你现在不是刑徒,随时可以离开。”
“多谢将军,”叶凌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刑徒。”
秦将军不言,一挥手,城内锣声响起,守城士卒立刻跑上城墙,各守其位,等候战争降临。
城外敌军已然列好阵势,数万兵马队列整齐,气势恢宏。大汉军旗之下,领兵将领拔出腰间佩剑,大喝一声:“攻城!”
阵前士兵持盾撑矛,不断向前靠近。
张将军见了,大喝一声:“投石!”
城中数个投石器一齐发动,千斤巨石抛向天空,落在汉军军阵当中。如水面突落坚砾,留下数个深坑。
落石中央的士卒来不及呼喊,便已粉身碎骨,只有血水汩汩流出,染红了沙土。
无人在意他们的死,身后的汉军仍踩着前人的尸体不断向前,心中毫无波澜。守城兵卒继续发起远程攻势。此时此刻,每个人只会注意活人,无暇顾及死者。
战争当中,只有活人引人注目;死者的追勋属于和平。
叶凌被丛征拉到城下,他们列好阵势守在城内,随时准备出城与敌白刃相接。可若真到了这个时候,便意味着他们都将战死沙场。
叶凌看到丛征的身子在颤抖,他便将手轻轻搭在他的肩头,道:“放心吧,你会活着回到家乡的!”
丛征闻言,略有一丝安慰,道:“要是你跟我一起回去,我把家里的地分一半给你,再帮你也讨个媳妇儿!”
叶凌会心一笑,眼神里多了些许慰籍,身背后的木剑也开始不断颤抖。
城外的汉军已经冲到城下,开始架设云梯向城上攀爬。一队兵士推着冲车马上便要来到城门下。
战局已经十分明了,城破只是时间问题。
张将军对秦将军道:“怎么办,我们守不住了!”
秦将军一枪刺死一个刚爬上城头的汉军,目光落在城外汉军旗下,那个领军大将身上。
他喝道:“打开城门,随我冲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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