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苍云岭上小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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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岭,是位于黑溪城东边的一条山脉。
据说翻过苍云岭,那里便是一片世外桃源,但这也只是据说,因为从来没有人翻过这里,更没有人知道这苍云岭的东边是什么样的景象。
此地林海绵延,放眼望去,满是一片参天巨树,山林中偶有鸟鸣兽吼,只是听着就令人毛骨悚然。
不过这正是秦风想要的地方。
他的手中提着几条木棍。
此行进山的目的有二,一个是为了试试自己刚到手的《百步穿杨》,另一个则是为了打点猎物回去改善生活。
黑溪城中物资匮乏,别说是吃肉了,想要吃饱饭都困难。
秦风虽然北上的时候带了些粮食,这一路上也都吃的差不多了。
他手里还有不少银子,可是黑溪城中连人都没几个,更不用说找地方买东西了,银子又不能垫肚子,想要吃饱饭,还得靠自己。
几条木棍已经被秦风削尖,成了简单的短矛。
这种短矛原先也算是投掷兵器的一种,但是准头太差,而且只能靠人手投掷,射程又短,也就逐渐被人给抛弃了。
但是对秦风来说,这两种缺点都不需要考虑。
有百步穿杨在身,秦风自然不可能丢歪,而射程的问题,才吃过一颗强身丹,现在已经是五牛之力的他,可以轻松的将这样的短矛给丢出百米开外。
因为怕自己的手段吓到旁人,所以秦风这一次只有一个人进山。#@$&
他的目光在四周的灌木丛中环视,忽然瞧见有一道灰影闪过。
等他定睛一瞧,才发现这灰影竟然是一只野兔。
那野兔大概是被秦风吓到,向前仓皇逃窜。
“想跑?没那么容易。”
秦风的嘴角带起一抹冷笑,他脚尖踢在地上的一颗石子上面,石子被他一脚踢出,在半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最后精准的落在了那野兔的脑袋上面。%&(&
那野兔往前摔了出去,四脚朝天扑腾了一下,便没了动静。
虽然只是一颗石子,但是在秦风的力道之下,也已经被打烂了脑袋。
“不错,还挺肥的。”
这山林之中水草丰美,人吃不了杂草,可是兔子吃这些东西没有半点问题。
秦风抬手掂了掂,才发现这兔子少说也有十斤重。
能够长到这个分量,已经是颇为难得。
他找来一条麻杆,将麻杆拧成绳子,才将兔子给捆了起来。
不过一只兔子肯定是不够的,而且苍云岭物产丰富,自己少说也得多抓点东西回去。
在他身后的不远处,一颗三人合围才能抱住的大树后面,此时正有一双眼睛在盯着秦风的动作。
丁宁从吉丘就和秦风分开,按照秦风的说法,丁宁虽然有点武艺,可是前线的情况可不是一个两个高手就能解决的。
而且这里的环境恶劣,丁宁怎么也算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秦风自然不忍心让她来这里风吹日晒。
可是当丁宁和秦风分开之后,却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该去哪里好了。
他从小就在杀手组织长大,一身实力不俗,可是对外界的接触并不多。
这一次出门执行任务,也的确和秦风所猜想的那样,是她这辈子的第一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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