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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夜,总是结束的早一些。
六点半,一缕阳光从窗帘缝隙中钻过,照在了一张有些疲怠的脸上。
“沈欢!”
惊呼一声后,叶朝歌睁开了眼。
冷汗,从额角滑落。
“我怎么又梦到那个家伙了,竟然还梦到他被怪虫啃干净了……真恶心。”
叶朝歌哼哼唧唧的嘟囔了声,心里却有些不安。
同样的梦,她已经做过好几次了,她总是梦到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小婴儿,趴在沈欢的怀里,跟着他进入了一片荒凉的沙漠,行走了不知道多少公里后,沉入了一个漆黑无比的大河中。
等从河水中出来的时候,两人竟然已经来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度。
在那个国度中,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古代,复古的街道,复古的穿着,以及一栋金碧辉煌的皇宫建筑。
但沈欢跟着一些穿着古代甲胄服装的士兵进入皇宫后,见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沈欢呢,就跟没见过世面似的,看到女人就傻了眼,馋人家身子似的痴痴看着她。
这一幕让叶朝歌即使在梦中也很生气:那个女人虽然漂亮,但是和本小姐相比好像也没出众多少啊,沈某人怎么就跟个哈巴狗似的,眼睛都拔不出来了呢?
叶朝歌想阻止,想爬到沈欢的肩膀上,给他那张大脸一巴掌。
但很可惜,叶朝歌在梦里太小了,根本做不到这一切。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欢对女人言听计从,然后痴痴傻傻的走进了一个装满了黑色怪虫的地窖里。
再然后,黑色怪虫尽数扑了上来,把沈欢活生生啃噬成了骨骸!
这残忍的一幕,让叶朝歌即使在梦中也吓破了心肝,匆忙醒来。
今早亦是如此。
擦了把冷汗后,叶朝歌拿起床头柜的凉白开轻轻抿了口。
冬天天气比较干燥,睡醒后嘴唇发干也很正常。
但她却知道,自己口干舌燥是因为那场噩梦。
本小姐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梦到沈欢呢?以前俩人还在一段婚姻中时,她可是从没梦到过那厮的。
难道离婚后,我反而在意起他了?
升起这个念头后,叶朝歌又想起那场酒席上的沈欢和韩小雪。
咬了下嘴唇,叶朝歌冷哼一声:“梦里都是真的才好呢,让那个混蛋被虫子吃了算……”
刚说到这,梦里残忍的一幕又浮现进了她的脑海,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真奇怪,为什么梦里发生的事情,醒来后我还记得这样清楚呢?
晃了晃脑袋,叶朝歌把沈欢从脑海中晃了出去。
本小姐忙着呢,他是死是活才不管我事。
这样想着,叶朝歌拿起手机,打开了今天的备忘录。
用备忘录的习惯,是她被刺客通缉那几天养成的。因为那几天她生活在刺客的阴影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紧凑,恨不得用几天时间做完一辈子的工作。
那时,她会把公司里的相关工作事项在每晚睡觉前一一列在手机备忘录里。
如今刺客的通缉解除了,叶朝歌却还没抛弃这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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