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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超市带回来的三颗大土豆,在叶总凌厉的刀法中,只剩了一点点。
沈欢很头疼,所以怼起叶朝歌来也是丝毫不嘴下留情,赶紧让她离开厨房。
叶朝歌也是头一次被怼的没啥脾气,冲他哼哼了两声后,转身离开。
她现在算是知道沈欢是多么无耻不要脸的人了,过去两年来对他“很老实”的印象也一下冲散了。
坐回沙发的时候,老太太看出孙女有些闹别扭了,很关心的问:“朝歌,怎么了?”
“没、没什么。”
叶朝歌撅了撅嘴。
老太太也没追问:人家年轻小两口的事,她老是掺和,不好。
沈欢做饭的水准依旧高超,土豆香菇鸡汤浓郁,蒸鱼味道鲜香,任谁闻了都忍不住食指大开。
叶总呢,也化悲愤为食欲,吃了两碗米饭后,揉着自己鼓鼓囊囊的小肚腩心里想:要是以后总过这种日子,我一定会吃成小胖妞不可!
都怪沈欢,把饭菜做得那么香!
想到这,叶总又想恶狠狠瞪沈欢一眼呢,却见吃饱了后的他,就坐在对面看着自己。
四目相对后,沈欢还故意朝厨房使了个眼色。
这是啥意思?
叶朝歌愣了下,见沈欢又看了看碗筷后,终于明白了:他,是在让我去洗碗呢?
昨晚有范姐在,洗碗的事被她包办了。
今天范姐可没来呀。
沈欢竟然指使我去洗碗?!
叶朝歌难以置信的指了指自己时,老太太终于发现两人眉来眼去的不太正常了,问道:“朝歌,怎么了?”
沈欢故意晃了下脖子,微微露出了里面的红线。
不知道啥时候,他又把玉坠给戴上了。
“为了把玉坠从这个混蛋手里拿回来!”
叶朝歌心里低吼,脸上却笑眯眯的:“没事奶奶,我去洗碗。”
接着,叶朝歌就挽起袖子,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
头一次见叶朝歌如此吃瘪,沈欢也不知怎么回事,还真觉得挺开心的。如果安谷看到他这番行为,一定会骂他没出息:堂堂刺客界公认的刺客之王,杀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恶徒,现在竟以逗趣单纯小姑娘为乐。
业界不幸呀!
事实上,就连沈欢自己也没发觉,他对叶朝歌心态正在渐渐转变。
以前,他只觉得叶朝歌是恩人的后代,是他要保护的对象。
现在,他也发觉到了叶朝歌本身可爱的地方——尤其是见她吃瘪,更让沈欢忍不住想欺负她。
叶朝歌可不知道沈欢现在的想法,气呼呼的走进厨房。可她哪里干过这种活?没多久厨房里就传来了一声盘子掉地上的声音:啪!
又脆又响。
老太太开始担心孙女了,便说:“欢娃儿,你也去帮帮朝歌,她自小被惯坏了,没做过这种活。”
沈欢却很无情:“害,奶奶,让她多干几次就会了。”
话音刚路,里面又传来一声盘子摔地上的声音。
这次老太太都坐不住了:“我去……”
“得,还是我去看看吧。”
沈欢抢先一步站起来:“我先手把手教她一次。”
总不能让老太太打下手去吧?虽说老太太一定不会介意,但沈欢的那点孝心却不允许。
其实沈欢不清楚,老人在和后辈住在一块的时候,会很乐意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会让他们感受到他们对家还有贡献,对后辈还不完全是拖累。
但从小没什么亲人的沈欢,还理解不了那么深的感情。
他觉得孝顺,就是要帮老人做事。
所以他率先走进了厨房,看着蹲在地上,小猫一样拿手清理碎片的叶朝歌叹了口气,说:“你这样清理,得清理到明年去。”
叶朝歌就跟没听到似的,一点都不为所动的仍旧在那捡陶瓷碎片,也不怕伤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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