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帅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9章:我没死,从摆摊开始逆袭成神,刘帅才,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昏暗的街头,熟悉的身影。
叶朝歌懵了。
沈欢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了?
呆呆望着那个人影,叶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再看过去时才发现,他身边还跟着个男人。
男人身材笔挺,戴着帽子。
他亦趋亦步的跟在沈欢背后,很快就走过了路口,消失在了叶朝歌视野中。
说实在的,沈欢和那个男人总共在叶朝歌视线中存在也不超过一分钟。但她却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冲出了餐馆,直朝路口追去。
外面秋风很凉,行人有不少。
叶朝歌追过那个路口后,就来到了一片宽阔的大路上。
两边没多少行人,店面大都是商品店,此时没几个开门的了。
大路也很长,没有供人藏身的小巷,按理说叶朝歌追过来的这么短时间内,沈欢除非有猎豹的速度,不然她一定能在街上看到他。
可事实时,等叶朝歌追过去,街上根本没有沈欢的影子。
倒是在路灯下,见到了跟在沈欢后面那个戴帽子的男人。
帽子男前面也站着一个男人,但却不是沈欢,而是个普通中年人。
叶朝歌一下茫然了。
难道我刚刚看到只是幻觉?
我只是把普通中年人看成了沈欢?
可我,什么时候对沈欢那么恋恋不舍了?
叶朝歌又走进了几步,就能隐约听到帽子男和另一个男人对话说些跑码头啊、水产养殖之类的事。
看来他们只是普通的生意人,她的确出幻觉了。
傻傻的看着大路上,过了很久叶朝歌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摇了摇头:“他怎么可能是沈欢呢,我肯定眼花了,毕竟,他已经死了啊。”
轻轻的叹了口气后,叶朝歌忽然有了从没有过的低落,转头重新朝餐馆走去,开车回家了。
叶朝歌却不知道,她走后没多久,一家关着等的商铺门就拉开了,店老板一边把沈欢轰出来,一边气呼呼的说:“哄人呢,没钱盘什么店面,当我好欺负呢!王亮,回来!”
店老板一招手,路灯下和帽子男聊天的中年男人,就应和一声小跑回来。
店老板一把把他拉进店里后,砰的关上了房门。
吐出口烟雾,沈欢转头看向路灯下的帽子哥们,撇嘴说:“这家没意思,不就是讲讲价吗,怎么还轰哥们出来了。老张,再帮我找一个。”
沈欢有个不大的梦想。
就是能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辈子。
尤其是陈千娇的麻烦被董屠夫带走后,他更觉得平凡来之不易。
不过要实现梦想,前提是他要找一份普通稳定的工作。
沈欢也没什么手艺,顶多会点摆地摊的做菜技巧,思来想去也只想到了一样工作:开饭馆。
他手里本钱不多,只能从小店面开始干起,于是找来当地小路子很广的老张,给他介绍店铺。
就是这一家。
见沈欢被店主赶出来,老张也有点纳闷:“不对啊,他们家的确是要出租店铺啊。你看门上不是写着呢么,每月两千,一年起租,不算水电……你怎么跟人家说的?”
“我说每月一千我就租。”
沈欢耸耸鼻子:“我手里就那么多钱。”
“有你那么还价的吗!”
老张没好气的瞪眼:“老沈,我看你根本不是真想做生意,时候不早了,我可不伺候你了。”
说完,老张转头走了。
沈欢挠挠头,有些心烦。
他想做生意吗?
想。
不过在沈欢看来,做生意并不难。
可真坐起来,他才发现还要考虑租房啊,地段啊,等等乱七八糟的事。
和开着小吃车摆地摊,根本不是一个难度的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