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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充道:“你等六人各带本部兵马,沿山路而上。
倘若有一路兵马遇敌,余者不必理会径直上山袭营。
贼兵贪利,只要自家财货受损,必不顾一切回师救应。
此战胜负关键便在于此,切记乱敌之心,不必执于杀人!”
“诺!”
六将再次叉手行礼,随后依次离开军帐回到自己的营地准备。
其实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到了力量相搏的时候,所谓奇谋密计,往往没有真刀真枪来的有用。
再说双方总计兵马近二十万数,如此庞大的军队厮杀,军令传达异常困难,战场形势又是瞬息万变。
这种时候越简单的军令越容易实行,若是闹得太复杂,就根本没有操作的可能。
因此王世充的命令虽然听上去简单,却是最符合当下情势。
至于具体操作的时候如何变化,又如何应付战场上的局面,那就是几个武将自己需要想清楚的事。
都是打老仗的军伍,对于这些事理应手到擒来,也不用非得仰赖主帅。
楚兵之前已经完成了动员,随着主将一声令下,各路人马纷纷随着主帅离开营地,向着瓦岗军营垒所在前进。
王世充这次孤注一掷,除了留守军营的两千人马外,所有的兵力都被派了出去。
上万大军的行动,不可能真的做到悄无声息。
即便是夜晚,也一样会发出动静,所谓的隐秘行动其实没那么容易做到。
所谓兵贵神速,这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行军速度,只要抢在对手反应过来之前发动攻击,这仗也就赢了一半。
毕竟对方从发现情况到作出反应也需要时间,只要不让敌人主将有下令反击的机会,自己这一战就算是赢了。
抱着这种心思,六路大军全都卯足了力气前进。
毕竟邙山地势不算险峻,山也不算太高,以楚军的行动速度计算,大约在黎明时分就能到达战场。
面对生死存亡的大战,即便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也难免紧张,霍举虽然已经经历过无数次战斗,更和瓦岗大半将领都交过手,可是此时依旧还是难以平复情绪。
端坐鞍鞒用力喘息数次,心头已经砰砰乱跳无法恢复平静。
作为和瓦岗军交过手的人,霍举很清楚对手的实力。
以武艺论,他们个个都是能杀善战的豪杰,自己哪怕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过是和他们勉强打个平手而已。
若是同时遭遇两人,结果多半难逃一死。
更别说这伙人身上那股不要命的狠劲,就更是让人头疼。
哪怕本领比他们出色的武人遇到他们,往往也难免吃亏甚至丧命。
今晚这一战自己纵然取胜,也很可能战死沙场。
回想着自己这半生岁月,霍举心中既是凄楚又是落寞。
生于乱世死于太平,这才是大多数正常人的追求。
自己生于乱世,依靠一身武艺挣得官职功名,到死的时候依旧是乱世,天下变得和自己年轻时一般模样,自己这半生厮杀到底为了什么,死后若是见到那些早年战死的袍泽,自己又该说些什么?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当口,忽然间前方传来几声呵斥,随后便是弓弦松动、利箭破空声。
交手了!霍举心头一凛,自己所在位置距离敌人军营尚远,怎么在此就遭遇了瓦岗斥候?
刚想到这里,前方已然杀声大作。
鼓声隆隆杀声大作,双方竟然一交战就动了真章。
前方鼓声刚刚响起,左右两翼随之便有鼓声配合响应。
只听鼓点以及喊杀声就知道,对面根本不是小股斥候,而是一支规模可观的兵马。
“是北地乱贼!杀乱贼!”
霍举的兵马中有人认出敌手的身份,随后便高声叫嚷起来。
这喊叫声却比战鼓更有用,听到北地乱贼四个字,霍举麾下的兵马不需要任何动员,便自发举起手中兵器朝着前方猛冲。
楚人悍勇,何况彼此之间又有血海深仇,狭路相逢自然不会退缩。
霍举心头虽有疑虑,但是到了这种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也只能催动坐骑挥舞马槊随部下向前冲杀。
几滴液体自空中落下,砸在霍举脸上,肌肤一片冰凉。
不知是夜露还是春雨又或是飞溅的血浆。
霍举伸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一把,随后将马槊高高擎起。
不管是雨水也好,还是血浆也罢,都无法浇灭这燎原战火,唯有以杀止杀以战止战而已。
鼓声伴随着杀声,惊醒了沉睡的北邙,整个邙山都变得喧嚣。
熊熊火光在山间升腾,月光加上火光,让交战双方都能看清沙场局势。
到了这一步,谁都停不下来,不管局势如何险恶,都只能咬牙坚持一路撕杀下去,直到一方彻底倒下才能宣告终结。
瓦岗军与洛阳军的战斗,便是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打响,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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