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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果然在这座城市里。”为首的吸血鬼看着玫瑰红爵,脸色很是平淡。
经过刚刚那剑仙的各种剑招洗礼之后,他早已经人认清楚了现实,技不如人无话可说,而且,既然已经沦为阶下囚,那么面对嘲讽什么的,又能有什么情绪呢。
本来是为了抓面前的人来的,结果却将自己等人都搭了进去,变成了现如今的这个样子,虽然难堪,但现在,有其他的情绪,只是叫玫瑰红爵更爽而已。
老板笑了笑,说道:“你们加油改造自己,争取让自己变得更好,我呢,就不能在这里陪着你们了,因为我还有点别的事儿。你们虽然输的很惨,但是其实还是有些用处的,我那个傻儿子就趁着混乱跑进了城里来了。”
老板叹了口气,说道:“真是伤脑筋啊!毕竟是我的儿子,总不可能我去举报然后让这家伙出去送死。但是我又不想让那小子把我抓住,所以我只好选择跑路咯!正好,我这边也玩的有些腻了。”
对着一群心里五味杂陈的吸血鬼摆了摆手,老板潇洒的转身离去,没有人拦着他。就这样直接的离开了监狱,而且一路上的警卫对他还非常的尊敬。
这些,都让吸血鬼们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见识到东方和西方完全不一样的力量和城市之后,忽然之间,吸血鬼们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居住在城市里,能不能把一座城市变得如此安全。
在这个乱世,安全,是最重要的吧?
一出生就有强大力量的他们,完全没想到这些,也完全不需要想这些,因为这些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用的。
“这座城市,很特殊。”
“或许,东方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是这样的?”
“也许吧。”
“真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可以看一看。”
……
……
打了招呼之后的玫瑰红爵带着自己的包裹,一路出了城,坐上了快速列车,直奔东方而去。烈火雄城在最西方,往东方去的第一站就是西暮城。
这也是一座大城,是天南地北等方向来烈火雄城的必经之路,因此,经济也十分繁华,在这里,可以看见来自于各地的特产等,都十分正宗。
因为这些原因,西暮城以商品齐全和娱乐业闻名于整个东方大地,而特殊的经济结构,也就衍生出了特殊的经营方式。
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座完全对怪物开放的城市,只要不闹事儿,有钱,就可以进城去消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当然了,这一切的一切都针对于有智慧的高级怪物。
低级的没有智慧的就算了,城市这么好,弄坏了还得重建,那多不好。
这种特殊的城市,被许多怪物喜欢,他们多是一些无人区当中的话事者,尽管不是无人区的主人,但也是说话有分量,实力强大的生物。
他们会带着自己的钱,来到这里,娱乐玩耍,等等。有时候这城市里还会有玩的比较好的无人区之主成群结队的过来消费。
每来一次,都让城里的许多人眉开眼笑,为了争取接待他们的机会,都不要脸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无人区毕竟很大,盛产许多的资源,这都是钱,只要是来自无人区,实力强大的,都是有钱人,就算是一时半会拿不出钱来,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店主就会热情的告诉他们,不用钱,用一些矿物药材等资源物品抵债也是可以的。
这当然是好事儿,而且价格公平。这也是自然的,又不是做的一笔生意,赚了钱就跑路再也不来了,这做的是长久的生意,谁要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和一个无人区交恶,那才是真的傻子呢!
再者说,人家都是非常强大的生物,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你好我好,大家才能各自安好,要是你不好我不好,那大家就谁都好不了了。
人家实力强大,只要想给你捣乱,你这生意就难做下去。再说了,无人区之间也有交流,要是在你这被坑了,心中肯定不舒服,就算是不带着人来砸场子,也会告诉别的五人区,再也不和你交易。
他们又不傻!
在西暮城,最出名的地方就是城里最大的一家酒楼,叫做醉红尘,这里的酒菜价格极高,一道菜就敢卖到数万块的价格,根本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
当然了,物有所值,这些食材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那些无人区中生长出来的天材地宝,才能被醉红尘酒楼拿去做菜。
酒楼的大师傅也是一位无人区的大佬,虽然不是主人,但是有内部消息说,之所以这位大佬不是无人区之主,完全是因为他看不上那个位置,觉得坐上去之后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没什么意思还要累自己,太无趣。
作为一名SS级的高手,亲自下厨,要求的已经不只是钱财了,他所看重的是食材,想要这位开张,只有食客带来了让他心动的食材才行。否则的话,就算是来的人是同样的SS级高手,也休想吃到醉红楼的菜。
三天之后,玫瑰红爵风尘仆仆的出现在醉红楼的大门之外,看着那沾满了灰尘的醉红尘三个字,再看那已经好久没人居住,以至于竟然都已经破败的连窗户都掉了下来的不足一米五高的小窝棚。
这就是传说中的西暮城里的那个醉红尘?那个据说是拥有全世界最好吃食物的醉红尘?一定是我打开方式不太对劲。
玫瑰红爵摇了摇自己的脑袋,心中暗暗想道:“这一定是什么人模仿那个正版醉红尘而制作出来的盗版,可能是因为经费不足的原因,所以才搞成这个样子的吧?”
呼!
这样一想,玫瑰红爵顿时放下心来,因为如此一来就说得通了,那家伙这种程度盗版肯定不能火啊!就更别说做的超越正版了。倒闭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吧!不!应该说,要是不倒闭那才是出了鬼了!
这样想着,玫瑰红爵不再留恋,转身就准备离开,想要去找真正的醉红尘,他从别的地方带来了一味珍贵的食材,正想要找醉红尘的大厨给料理成美食,不然的话,自己瞎糊弄,对于这食材来说,简直是一种浪费。
浪费可耻,所以不能浪费。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玫瑰红爵不认识那东西,就知道闻着的确是很香,很诱人,但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有没有毒,要是自己随便吞进肚子里,万一是一种可怕的毒药的话,岂不是害了自己?
还是找个专业的厨师问问再说吧。
没走几步,玫瑰红爵便拉着一个路人,歉意的问道:“请问,你知道醉红尘酒楼在哪么?”
那路人疑惑的看着玫瑰红爵,问:“外国人?中文说的挺溜啊!唉我去,你这普通发比我还标准,你咋学的?”
玫瑰红爵:“……”
“你认错了,我就是染了个黄色的头发而已。”玫瑰红爵说。
“哦!”路人一脸的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嘛!怎么会有个老外比我的普通发说的还好呢!对了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我给忘了你瞧这记性。”
玫瑰红爵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请问,醉红尘酒楼在什么地方?”
“醉红尘啊!”路人恍然,然后歪了歪脑袋,躲过挡住视线的玫瑰红爵,伸手一指,说道:“诺!那不就在那呢么!”
玫瑰红爵愣住了,他扭过头去看那小窝棚,总觉得,牛棚都要比这小东西高大许多,这个高度,人走进去的话,恐怕连直起腰都做不到吧?还得猫着腰走路。这就是传说中的醉红尘?跟我自己想的有些差距啊。
路人见玫瑰红爵皱着眉头,又是一拍脑门,自豪的说:“不认字儿是吧?没事儿我教你,跟着我念!”
于是他指着醉红楼的木牌子,说:“醉红楼!滋味醉!和呕嗯红!吃恩尘!醉红尘!”
玫瑰红爵:“……”
妈卖批!老子认识字,不用你教我,这蹩脚的拼音!玫瑰红爵的脑袋上青筋暴跳。
“这就是传说中的醉红尘?”他指着窝棚问,心中不相信,怀揣着最后一丝怀疑,还在挣扎。希望自己听到的看到的,都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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