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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脚下,便是六七月亦有些微寒,南方人们在夏日期盼的风在这里很是常见,一阵阵宛如刀子,划在士兵们的脸上。
风卷起尘沙,于是乎天地间便是灰蒙蒙的了。
四下派出的斥候来报,杀破狼三军已然在东西以及南侧迎了上来,而另有一支骑兵队伍正从西侧意图绕到自己五万人的身后,一旦完成合围,截断自己的粮草供应,自己便只能仗着一身武艺另寻计较了。
好在那队骑兵虽快,但以来要保证足够的隐蔽性,而来是从山岭中穿过,速度不算快,只要自己能在短时间之内同“魔公子”相遇阵上,就能定下大局。
想了想,她挥手,“全军压上!”
令下,五万蛮兵高呼。
“浪,嘞俾凯撒。”
听着这呼喊,巫凉戈眼中寒光微闪,那睥睨天下的神态,好似身周三十万大军皆是尘埃一般。
是得,尘埃,面前被疾风卷起的尘埃,看起来声势浩大,其实最多让人觉得麻烦以及不爽罢了。
弹剑。
从今日起,百族当为蛮族之奴。
杀声震天。
百族同蛮族的交战没有人类那些破规矩,开打之前还要相互道一声你是不义之师、今日自取灭亡。蛮族骨子里的骄傲和蛮横绝不允许这些在他们眼里连自家奴隶都不如的百族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而百族亦不会忘了蛮族当日所给予的暴虐和压迫。
蛮族的奴隶军不值一提,战斗力比起大夏各地仅用于维护治安的府军都要差,但此次巫凉戈麦斯尼率领的却是三十万正规的蛮军,他们自小不愁温饱,耕作事宜自有奴仆,一心习武强身,比起天赋异禀的百族只强不弱,可以说,集团军之间的正面作战,这支蛮军可谓当世一流。
面对六倍于己的敌人,蛮族士兵们没有出声,面对眼前黑压压一片的百族大军,他们握紧手中的长枪,毫无惧色的迎上。
巫凉戈坐在马上,五百亲卫骑兵跟在身后,厮杀声不可避免的冲入她的耳朵,不过她却是恍若未闻。
奇怪,怎么不见那个带着银色面具的家伙。
“那么,便由小女子逼‘公子’出来好了。”
盈盈一笑,紫色长剑跃入掌心,剑尖冲南,随后,五百亲卫随着她往战团最激烈的地方而去。
蛮族人和百族人还是很好区分的,无论是相貌还是军械,不过令巫凉戈有些吃味的是,由于百族的武器大多来自墨家,蛮族的军械居然比己方的还要好一些。
“墨家兵精,甲于天下。”巫凉戈心中念头微闪,不可避免的想起了那个当年真正和自己交手的少年。当初自己以为大势已成,却没想到还是被他和那个舍弃了尊严的老头子扳了回去。
如果那个少年还活着,想来事情会有趣很多吧。
思维闪烁的极快,可马的速度亦是不慢,五百匹精心培育的马如今带着自己的主人一路狂奔,些许阻拦的百族士兵尽皆在马蹄之下化为一团团的血肉,而在两军交锋的最前沿,百族的士兵看着这气势恢宏恍若神魔的骑兵,士气顷刻间去了大半。
巫凉戈长剑化作电光,面前有人便是电光一闪,这些百族的士兵虽然在李乐笑遥生的训练之下可以被称一声精锐,可是怎么能和巫凉戈去比,胆子大的鼓起勇气而后胸口或是脖颈一热便失去了意识,被吓坏了的则是转身就跑,且不说这战场最激烈的地方是否有他转身的空间,便是勉强转过身的,又怎么可能跑得过马。
如此,这五百骑兵冲入战团之中,一时间竟是杀敌无算,恐怕每个亲卫手里都有不下三四条的人命。
其实这些亲卫当真不可能有以一当十的本事,只不过是百族的士兵都被巫凉戈吓破了胆子,一心逃命,直接把后背送到了敌人的刀下,这就是单纯的送命了。
而巫凉戈呢?
其实她亦没杀几个人,人力时有穷尽,便是一品亦是这般,面前的士兵好杀是好杀,但并不是全然不费力气,她每一式剑法挥出都是最标准的武学,废的亦是自家的体力。
曾有人问吕宁,给他一万人,能否打得过丁一时,这位当世第一军神笑的很是随意。
后世著名的历史学家,军事家刘书昌这样解释:
“以丁一的武学修为,便是二百个二品高手放在他面前,杀起来和二百个普通士兵也无甚区别。可他杀二百个普通士兵所毫的气力,亦是同杀二百个二品高手无甚区别。武者气力有限,能出三百式剑法便是三百式,虽说有因敌致用,少废些力气的说法,但这少却始终有个限度。一万人打武神,只要他不跑,总有力气耗光的一天。”
这段话被很多人标为范本,狠狠的打了一波所谓“高手决定战场胜负”的理论,只是他们忘了,刘书昌后面还有一段话:“可真打起来,丁一杀个几千人还是没问题的。一万人加起来,丁一必死无疑,一万人还能剩下五千,可谁愿意去当那拳头之下的五千人?杀两三个,敌军愤怒,杀十几个,敌军着急,杀几百个,敌军迟疑,杀他几千个,哪怕灯枯油尽,还有谁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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