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莼之一肚子问题,苦苦思索明日该问哪个。小元见他严肃,不敢打扰。时已半夜,几只老鼠从洞中探出头来,好个小元,快准狠地捕了三只,举到面前:“你吃么,施莼之?”
莼之摇头:“我这名字叫不得。若被旁人听了,怕是会有麻烦。你叫我魏富贵吧。”又自言自语道:“我真是糊涂了,有旁人的时候怎么能让你说话呢?你记住,有人的时候,不能说话,一个字都不能说。”
小元点点头:“好。我记得了。魏富贵你饿么?不饿啊?那我自己弄点吃的。”动作利索地用爪子划开老鼠,取出内脏,用水和着泥包好扔进火堆,又摘了点树叶把烧鸡包好,埋入仍有余热的柴灰中,添柴加火,然后就流着口水坐在火边,一眼都不眨地盯着。
莼之见这能说话的小怪物正在烹饪,自己今日的奇遇实是闻所未闻,遇到的尽是怪人怪事,不由心潮激荡,望着火出神。
过得半晌,小元欢呼一声:“吃东西啦!”扒开成块的泥团,那鼠皮一撕即掉,鼠肉和烧鸡都烧得喷香,通宝呜呜地叫着,小元把一块鼠肉扔出老远,通宝扭头看了看,并不动弹。
小元叹口气,看了看手中鸡腿,迅速啃了两大口,才扔出去,通宝摇摇尾巴过去,欢快地吃了起来。
小元哭丧着脸:“好心疼,我舍不得。狗不是吃屎的么?”
它表情十分沉痛,更显样貌丑陋。莼之忍不住大笑起来,想到自己自从到了临安,唯有今日才畅怀大笑,都是被小元逗的。心想这小妖怪虽然丑陋无比,倒也十分可爱,虽说失忆,吃东西的法子倒一点没忘。它抓老鼠这般熟练,又十分怕狗,看来真是只狐狸。想起那年轻女子说它也遭逢过变故,失去记忆,不由心生同病相怜之意,摸了摸小元的头。
通宝明显吃醋,放下鸡腿,在一人一狐边转来转去,发出呜呜的声音。莼之笑一笑,也摸了摸它的头。小元冲通宝做个鬼脸,继续大吃。又举起鼠肉要莼之吃,莼之本不想吃,无奈腹中饥火上升,撕了一小块肉嚼了,竟然鲜香皆备,不由食指大动,把一只老鼠吃得干干净净。
过了一会,小元吃饱喝足,熟练地钻到莼之怀中,通宝也偎依过来,一人一狗一狐,在庙中沉沉睡去。
这一宿莼之睡得十分不安稳,梦见自己小时候在书房内读书的情形,母亲教自己金国文字,父亲却执意要自己背《孟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又说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
一觉醒来,见天边微明,小元仍在自己怀中酣睡,尖尖的吻部正对着自己的鼻子,口水把自己衣服都流湿了,心想今晚若还这样睡,须得把它嘴套住才好。
通宝甚为警醒,见小主人醒了,也睁开眼睛,过来舔舔莼之的手。莼之把小元轻轻从怀中抱出放在被单上,与通宝出了庙门,绕到庙后的小树林内。
树林里有座新坟,坟周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通宝轻车熟路地用尾巴清扫灰尘,莼之点着三支香插上:“权叔,我昨日遇到了很奇怪的事情,原来这世间确有狐仙精怪,那自然也是有天庭黄泉了,那你在地下必定能听见我说话。今日我会问那女子,何时能回到中都。您的尸骨,待我回府禀明父亲后再派人来接回。”说罢在地上呯呯呯地磕了三个响头。
拜祭完权叔,莼之回到庙内,见小元已将火堆生好,瓦罐里咕噜咕噜地煮着蘑菇汤,见他回来,小元忙把瓦罐取下,摸出不知从哪掏来的鸟蛋打入罐中,又放入几个野果:“好了,魏富贵,咱们得趁热吃,片刻之后这野果就会变酸,鸟蛋也会变老。”
莼之尝了一口,那汤果然风味奇特,既有野果的酸又有蘑菇的甜,鸟蛋和蘑菇更是鲜嫩多汤,味美异常,心中突然有了个主意:这小狐狸精精通烹饪,煮东西的才华一流,实是个烹饪天才。若是把它做的食物拿到临安城去卖,想必会生意兴隆,很快能攒够盘缠回家,说不定,还会遇到给了一百文钱的小元姑娘呢。
吃过早饭等了一会,小元无甚耐心,说是听到了蜜蜂的声音,兴冲冲地去找蜂巢了,莼之留在庙中等那白衣女子。一直等到隅中时分,白衣女子才出现。
今日她并无同伴,独自一人前来,莼之迫不及待地想问问题,女子摆摆手:“你须得先把‘酒中仙’归还我儿,我才会回答你。”
莼之深深作了一个揖:“我确实未曾见过什么‘酒中仙’,敢问那究竟是何物?”
白衣女子指指莼之的肚子:“‘酒中仙’是一条银色小虫,昨日你喝最后那两口酒时,它和酒一同入了你的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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