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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一,临安城。
黄昏,一抹红彤彤的晚霞高挂于天际尽头,遮住半边红日。临安城的街道上熙来攘往,百姓们衣食如旧。百业兴旺,物阜民丰,难得一片“盛世”模样。
然而,天机阁门前的“热闹喧嚣”却与临安城的“太平繁华”有些背道而驰。
此时,十几名金刀校尉拎着水桶、抹布,在大门前忙的不亦乐乎。
天机阁的大门及左右墙壁上,皆被人用朱漆红墨写满污言秽语,什么“无耻奸贼”、“卑鄙小人”、“伪君子”、“江湖败类”云云而而,不胜枚举。
甚至连高悬正中的门匾上,都被人写上“杀人偿命”四个血红大字。
其实,今日已不是天机阁第一次出丑,从二月开始,隔三差五便有江湖中人前来天机阁闹事,叫嚣着让赵元将柳寻衣交出来。
对此,赵元极为震怒,下令再有闹事者不必抓住审问,直接杀无赦。
短短一月,双方竟发生过大大小小数十场厮杀,并且互有死伤。
后来,此事惊动朝廷,皇上颁旨令西府派兵助阵,誓要将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江湖草莽一网打尽。
自此,江湖群雄由明转暗,不再与天机阁明刀明抢地争斗,而是偷偷摸摸地闹事。诸如泼墨、题字之流,便是一些绿林好汉的杰作。
更有甚者,他们不再局限于天机阁门前闹事,而是将矛头对准临安城所有的官府衙门,甚至连一些皇亲国戚、朝中大臣的府邸都不放过。
江湖人行事诡秘,花样繁多,并且鱼龙混杂,相互勾结掩护,因此朝廷和官府很难查清他们的行踪,更难捉住闹事的人。
尤其是近几日,他们的“闹事”愈演愈烈,并有一些歪门邪道开始浑水摸鱼,趁乱将黑手伸向寻常百姓,以至这几日报官的百姓越来越多,令临安衙门焦头烂额,顾应不暇。
门前,一名累的满头大汗的金刀校尉,将手中的抹布扔进脏兮兮的水桶,抱怨道:“前天上午才刚刚清洗过,兄弟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大门洗抹干净,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又变成这副模样。早知如此,前几次不如歇息歇息,等他们闹够了一起收拾。”
“闹够了?”另一名金刀校尉撇嘴道,“什么时候能闹够?这些草寇整日无所事事,而今将临安城闹的鸡犬不宁,眼下兴致正酣,恐怕不闹个天翻地覆不会罢休。”
“天天做苦力,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头?”又有人嘟囔道,“如今,惹事的天天躲在屋里吃香的喝辣的,我们这些无辜的反倒被连累,生生从拎刀的校尉变成拎水桶的杂役。”
“唉!没办法,谁让咱们是天生受苦的命?活该被人当牛做马!”
十几名金刀校尉似乎皆心有不忿,你一言、我一语,尽是一些冷嘲热讽的埋怨。
“昔日的柳寻衣行事果决,敢作敢当,如今这是怎么了?整天躲在府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便面对这些江湖草寇的挑衅也是忍气吞声,视若无睹,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柳大人不是不出门,而是被侯爷下令不准出门!”
突然,一道略显稚嫩的声音自远处传来。紧接着,一名年约十二三岁,五官庸平,稚气未脱的少年郎快步走到近前。
“小丁子,今天侯爷不在,你又背着师父偷跑出去撒野?当心三月一次的考验又不能通过,你上次已经被重杖三十,这次再不通过便要重杖一百。看你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受一百重杖非散架不可!”
“哈哈……”
一见少年郎满脸愤愤不平的模样,一名金刀校尉伸出沾满红漆的手摸向他的脸蛋,同时出言戏谑,惹来其他人一阵哄笑。
小丁子,和柳寻衣、秦卫一样,也是被赵元选中进入天机阁修习的孤儿。由于其眼睛小、鼻子塌、嘴巴大,生的其貌不扬,故而被赵元取名为“丁丑”。
“上次是我一时大意,这次我一定能通过。”丁丑一脸嫌弃地躲开金刀校尉的脏手,倔强道,“你们休要再说柳大人坏话,否则我一定在侯爷面前告你们一状!”
“嘿!小兔崽子,找死不成?”
未等金刀校尉们话音落下,丁丑已经一溜烟地跑进天机阁,眨眼消失的无影无踪。
火急火燎的丁丑穿屋过院,直奔柳寻衣的住处。
十米开外已能嗅到漫天酒气,并且越靠近柳寻衣的房间,酒气愈发浓郁。
“砰、砰砰!”
当丁丑捂着鼻子叩响房门时,静谧无声的房间内陡然传出一阵“叮叮咣咣”的响动。
“吱!”
未等丁丑再度叩门,紧闭的房门陡然被人拽开。顷刻间,一股浓烈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直将猝不及防的丁丑呛的一阵咳嗽。
此刻,站在丁丑面前的赫然是一位披头散发,胡子拉碴,衣衫凌乱,神情慵懒的醉汉。
“柳大人……”
若非丁丑道出他的身份,旁人根本不敢相信他就是昔日意气风发,风度翩翩的柳寻衣。二者相比,宛若云泥之别,天壤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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