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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

出发之时,李逍忍不住吟了一句诗。本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但是转念又觉得这诗不太吉利,于是又换了一句。脑子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这句诗。

秋风习习,天气凉爽,这倒是个赶路的好季节,暑气已经渐消,不避受苦了。

李家大院很安静,气氛很沉重。

李逍养的那只小野狗如今已经有近五十斤,长的又高又大却并不肥,它围在李逍脚边打转,根本不愿去玩,或许它也知道这次主人不再只是去长安,畜生有时也是通人性的,它能感受到这次李逍会去个很远的地方,会离开家很久。

“你也想去?”

小黑呜呜的点头。

“你就在家陪着婉娘、贞儿她们不好吗?这里还有你的不少伙伴呢,那个咱们家的老马阿黄,还有那只肥猫小白,你不是跟他们玩的很好吗?还有大黑牛、老芦花鸡,你跟他们不是处的挺好吗?”

李逍伸出手,小黑马上灵性的跳起来,人立而起,让主人可以摸到它的头。

婉娘在屋里收拾了许久,才由贞儿搀着出来。

一个包袱打开,却是由婉娘亲手为李逍做的征衣。一件很厚重的大氅,又长又厚,针脚细密。

“听说辽东苦寒,三郎到了那边定要多注意保暖。”

李逍接过,笑着道,“我此去是三韩的南边,那地方的气候其实跟登州差不多,并不算多冷,一年也就只有冬季那两三个月冷点,但也冷不到哪去的。”

贞儿则给李逍做了件披风。

“这个腥红的披风配你的那件御赐铠甲很搭,哥哥穿上一定好看威武。”

“我这次是去做刺史,并不用打仗的,用不着穿铠甲。”

“可皇帝都赐你铠甲了,你还是经略使呢,要带兵的。”李贞坚持道。

这件铠甲很华丽,由皇家御用工匠特别打造,是皇帝从自已收藏的铠甲中选了一套赐给李逍。银色的铠甲,还镶着金边,整套铠甲大气无比。是明光铠甲形制,胸前有两个锃亮的精钢护圆,周边则是采用的山字纹铁编甲。

头盔则是带着凤翅的兜鍪,那根耀眼的盔尖下还有一大丛红缨。

这套铠甲不但胸前有两个大圆护,后背都还有两个。

另外在肩膀部位,还各有两个制成麒麟头式样的吞肩。腰带也是制作精美样式好看的狮蛮带。

护胫护臂护腕铁手套铁靴铁裙织金披风样样俱全,做工精美,材料结实,整套铠甲下来足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皇帝知道李逍的斤两,特意挑了套比较轻的给他。

据说这样的一副铠甲,那起码能值几百亩地。尤其还是皇帝所赐,就更加珍贵了。

配上皇帝御赐的战马、马槊、金锏、骑弓、横刀、皮盾,倒是像模像样。

不过李逍始终认为自己用不上这套铠甲,他虽说现在是朝鲜军区司令,可那边现在也设了个朝鲜战区,战区司令是程咬金,还有三个副司令,程名振、苏定方和薛仁贵。

这几位战区司令统领着二十万野战军,人家才是真正的带兵之将。

自己这个军区司令,其实现在只能管两个州的民兵武装,甚至那边估计还没有民兵。

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要打仗也是野战军先上,哪轮的到他。

再说了,铠甲再好也没多大用处,李逍怎么说也是经略使,不用直接上前线,真要剿个匪什么的,那也是站在中军旗下的,不用亲自冲锋陷阵,他有自己的亲兵卫队,真的让人能够拿箭射到他身上来,那再好的明光甲,再好的山文防箭功能,再好的防砍的锁子甲,其实也没什么用的。

婉娘摸了摸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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