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成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2章老师,赌博是要被砍头的,我家学生能改变历史,烽火成林,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叫寻泽将赌博这两个字写在了纸上,然后又在赌博儿子二字旁边写下了足球二字。
“既然人人好赌,而足球有又十分适合赌博。所以,我们是不是能将赌博和足球结合起来。建立相关的赌博机构,然后拉大量赌徒和赌场下水。这样一来,一旦赌球之风盛行,自然会有人在民间建立自己的球队,并且几家联合组建足球联赛以此来诱惑他人进行赌博。”
高俅听了叫寻泽的奇思妙想,脸上一点儿也没有露出‘原来还有这种操作’的惊讶佩服之意。他小声说道,“老师,这种方法听起来是没有错。但是朝廷是禁赌的。擅自开赌,视情节严重,轻则杖刑,重则为官者撤职流放,无官职功名在身者甚至有可能会被砍头。”
“啥?”叫寻泽听到高俅的话愣住了。
有没有搞错,你们宋朝从皇帝到无赖,各个个都喜欢赌博,你却告诉我,你们那里赌博是违法的?甚至还会砍头?!
你闹呢!
“你先等等,我查查资料。”叫寻泽示意高俅先坐着,然后他走到一旁,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查看关于宋朝赌博违法的资料。
正所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一旦赌博的风气流行开来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加以限制,那么很容易就引发社会问题。
因为在宋元时期,赌博风气严重,所以史料上记载了很多因赌博引发的,贪赃枉法,扰乱社会,杀人越货的想象。
如《宋史·王安石传》有载:“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
《燕翼诒谋录》有载:“世有恶少无赖之人,肆凶不逞。小则赌博,大则屠牛马销铜钱,公行不忌。其输钱无以偿,则为穿窬。若党类颇多,则为劫盗、纵火、行奸、杀人。”
宋《名公书判清明集》关于因为赌博引发的杀人案件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朝廷官员们并不是傻子,虽然他们自己也赌博,但是赌博对于社会带来的危害他们也是能看到的。
于是在宋立国之初就定下了对于与赌博相关的法律规定:诸博戏财物者各杖一百,赃重者各依已分,准盗论。其停止主人及出九和合者,各如之。
也就说,在宋朝开国初期,一旦有人赌博被抓到,那么是直接按照盗窃罪判的。但就算如此,因为上层没有停止自己的赌博行为,所以百姓依然是上行下效,赌风渐盛。
于是到了宋太宗时期,为了防止有人大规模的组织赌博,直接下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
当然这些法律规定可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在宋太宗时期,就有详细的记载,一群游手好闲的无赖因为开了赌场,直接被问斩。并且敢向这些人通风报信的人,也与他们同罪。
除了下斩平民,对于文人中有赌博行为的,也有相当严厉的惩罚。比如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封者言,进士萧立之,本名琉,尝因赌博抵杖刑。今易名赴举登第,诏有司召立之诘问。立之引伏。命夺其敕,赎铜四十斤,遣之。”
也就是说,如果你因赌博被而触犯过法律,即便你考取了功名,也会给你当场撤销,叫你从哪来回哪儿去。
这真特么魔幻,一边是嗜赌成性的皇帝百姓,一边是随意开赌场就会被砍头的法律。
宋朝人是怎么在这么魔幻的社会中生存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