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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他这么说,他才想到,当时柯摩斯对警察避之唯恐不及,又怎么会去警局查看相关卷宗呢。哎呀,这也难怪,要被他奚落,我竟然忘了如此重要的事。
经他这么一提,我才想到,那时柯摩斯对警察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会去局里查看相关资料呢?怪不得要被他奚落,我竟然忘了这至关重要的一点。
但是,柯摩斯似乎也不是很介意,在我被他说得只能嘿嘿傻笑时,他又开始叙述起那时的事情。
按照柯摩斯转述那个怨灵的说法,那起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大概是在八十年代左右,那时刚刚改革开放,各地一片新气象。
“这么说,案子发生的时间应该在三十年前。”我大吃一惊。
这样的案件,对那时还没有刑侦领域相关经验的柯摩斯来说,相当于让一个小学生去解高数的题目一般,难度实在太大。
“别插嘴。”柯摩斯不耐烦地说道,接着叙述自己的话题。
按照怨灵残存的回忆,他生前的姓名为史向东。
在史向东的记忆里,那个事情发生在他与恋人李芬订婚后没几天。
当天,史向东刚刚忙完农活,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走,忽然看到本来该在家中洗衣服的李芬,兴高采烈地向自己跑过来。
“咋的了?这是干啥去呢?”史向东放下锄头,叫住了李芬。
“向东你也一块儿过来啊,我听说向发在外边发了大财,还是开小轿车回来的。现在村子里的人都去了。”李芬平日里话也不多,性格也相对内向,尽管两人在父母的操办下,已订下婚约,但这还是史向东头一回看见她如此高兴的模样。
并且,听了李芬的话,史向东自己也兴奋不已。
要明白,那个在外边发了大财的向发,全名为史向发,也是史向东的堂弟,只比史向东小两岁,也是很要好的朋友。
当时还在生产队时,因为史向发身材瘦小,力气也不大,因而总被人欺负,幸亏史向东一直帮助他,因此,两个人的关系一直很要好。
之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史向发实在受不了种地的辛苦,就跟史向东建议,两个人一起去深城闯荡。
然而,史向东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并且也有力气,再加上又分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他也就不想冒险,只想老老实实种地过日子。
最终,史向发在无法说服史向东的情形下,只身去了深城闯荡。
转瞬就过去了数年,这几年一直没有史向发的半点音信,连春节也没回来,村民都在传,说史向发在深城出了事,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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